標題:
社保法實施 解決保戶遷移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腦袋進水
時間:
2011-7-2 01:59 PM
標題:
社保法實施 解決保戶遷移問題
2011-07-02 旺報 【記者廖慧娟/綜合報導】
. V- G' B2 |9 `$ c: `/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L: r9 @( d6 _9 ]: D$ y4 I公仔箱論壇
大陸13億人口的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福利,一直沒有單一法律管轄。7月1日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簡稱《社保法》)未來將統籌管理相關的福利措施。
tvb now,tvbnow,bttvb% s T2 j+ r% Z) _5 K4 C% G
《人民日報》報導,《社保法》影響最大的有三方面。其一,以前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之間不能轉換,亦即在城市務工的農民工,若回鄉從事農業,原先在城市參加的社保並不能轉移到農村。
2 E( l; r, e: \
其次,目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在省級或省級以下統籌,也就是只能在同一省區範圍內報銷醫藥費。如果職工跨省或地區就業時,醫療保險關係的轉移是個難題。
& t. x! [& R, o9 F4 X公仔箱論壇
其三,在計畫生育政策長期實施下,新一代就業者中獨生子女占很大比例,他們異地就業後,父母異地養老看病的情形不斷增加,退休職工醫保關係的跨地區轉移已成為人們最關心的未解難題。
# b, R8 I/ M0 ~6 q, V
這些問題在《社保法》實施後,都可迎刃而解,例如第16條規定,讓民眾可自由轉換養老保險;第32條則讓醫療保險可隨人移轉,並累計繳費年限。此外,對於廣受關注的工傷保險,《社保法》也規定職工在2個或2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不幸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