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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港學者徐澤榮出獄盼重審洗脫罪名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11-6-24 06:01 AM     標題: 港學者徐澤榮出獄盼重審洗脫罪名


6 E2 ~3 i9 v: ~( Q0 X被中國當局控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及非法經營罪」,判監 13年的香港居民、牛津大學博士徐澤榮,昨出獄回到廣州住所,下月回港。他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批評地方法院越權審理案件,他計劃向最高法院反映,盼獲重審,並引用新的《保密法》,讓他洗脫罪名。徐澤榮稱,當局昨晨7時半安排公安車輛將他送回廣州住所。出獄前已為他做全身檢查;出獄時,當局向他發還香港身份證、回鄉證及特區護照,但證件都已過期,向他發一次性證件讓他回港。他稱,下月將先回香港補辦證件、到廣州處理房產問題, 9月會到英國,與在當地工作的兒子長住,從事學術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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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Z0 i# \. y  K: S2 B公仔箱論壇指地方越權審案57歲的徐澤榮, 2000年 6月在廣州居所被捕,翌年被深圳市中級法院控以寫博士論文為由,向內地的研究機關借得多份有關韓戰機密文件,複印、翻拍後偷運到香港,轉寄給韓國戰略研究所的所長洪晟泰,並自 1993年起,在深圳長期進行非法出版。兩罪合共判入獄 13年。當局認為他在獄中表現良好,先後三次減刑,至昨日獲釋。對於 11年前的案件,徐澤榮指,據當局對他的指控,案件應在軍事法院審理,但卻在地方法院開審,是管轄權錯誤。他表示,計劃半年後就有關案件向最高法院反映,雖不打算大張旗鼓地追究,但他認為當局若嚴格按照程序,應重新開庭審理。一旦當局重新開庭,他將有可能引用去年 10月實施、修訂後的《保密法》,絕密級資料保密期限不超過 30年,而他用於學術交流的文件,從印發到他引用時都已超過 40年,如以新法的原則,早已不是秘密。《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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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X( g7 o7 d5.39.217.76徐澤榮小檔案祖籍:四川,湖北武漢出生父母:父原為廣州軍區政治部文化處處長,文革時遇害;母原為廣州中山大學黨委副書記學歷:上海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畢業經歷:• 1984年移居香港,任職新華社香港分社調研室• 1988年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行政系碩士• 1999年獲牛津大學政治學博士學位• 2000年 6月在廣州被捕• 2001年被控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秘密,及非法經營書籍和報刊發行罪判刑 13年• 2011年 6月,多次減刑後昨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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