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da 於 2006-8-30 03:44 PM 發表公仔箱論壇8 |% ?) H# q+ ?3 ? 小小法律上的更正,在香港法律中並沒因市民拒絕和警察合作的罪(阻差辦公)。
原帖由 JOY 於 2006-8-30 09:59 AM 發表! v, q9 D# ^9 Z& v 浪費公帑,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