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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茅臺一條街”是畸形政績觀的醉態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5-17 11:14 PM     標題: “茅臺一條街”是畸形政績觀的醉態

    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給環茅南路的非酒類商戶下發通知,要求他們3日內搬遷,稱要建“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此事引起商戶不滿。當地副鎮長袁仁濤接受採訪時稱,政府沒有資金給商戶補償。公仔箱論壇/ P$ F" I1 [$ y% H# G  g
   因為要建設“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就要求街上所有商鋪都必須賣當地產的白酒,不賣酒的商鋪則要立即搬走。而且,當地政府從正式下發搬遷通知,到要求商戶完成搬遷,只有兩天時間,商戶自然損失慘重,政府卻沒有任何補償措施。茅臺鎮政府的所作所為,像是在馥鬱芳香的茅臺酒中浸染沉醉,在盲目追求政績中迷失了頭腦,更像是“吃白食”,侵犯了商販們的正當合法利益,“卻一笑而過”。5.39.217.76" z2 E& H9 U& f4 T9 |5 K
    “強遷”“強拆”等事件一直飽受詬病,主要還是在這個“強”字體現的霸道意味上,茅臺鎮當地想集中展示當地的酒文化,符合景觀集約化的現代旅遊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當地的酒文化氛圍和知名度,但是事先不徵求群眾意見,不公示一個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搞“突然襲擊”,舉著“公共利益”“統一規劃”的大旗,採取強制措施,肆意侵犯當地商戶的合法經營權和房屋使用權,不僅行政合法性嚴重缺失,而且是對相關法律的粗暴嘲諷。5.39.217.768 [* n) v9 U# o7 u! Z6 i+ `3 u
    當地商戶都擁有合法的經營手續,並與房東簽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支付了至少一年的租金,商戶有自主經營任何合法商品的正當權益,政府並沒有權力強制其經營白酒產品。而且,茅臺鎮令商戶搬遷之前,公告、論證、聽證、補償等程序等措施都缺失殆盡,兩天的公示期也不符合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中提前15天通知的相關規定。
2 g- o: t( u$ R; @( g; _1 z    法律規定的行政拆遷程序在茅臺鎮的“暴力強制商戶搬遷”行為中統統煙消雲散,地方官員為何會拍腦袋想出 “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卻盡失了“衙齋臥聽蕭蕭竹”的民生情懷?究其根本,一是某些地方政府熱衷于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唯上不唯下,把政府利益和個人官績淩駕于法律和群眾利益之上,二是,法律不被信奉,自然形同虛設,沒有執行力;三是官民地位不平等,群眾缺乏與公權力對話和博弈的能力,在行政強制力的脅迫之下,民眾自我保護和救濟的能力十分孱弱。8 f9 {: q7 p/ a& b" h* {' p
    很顯然,“茅臺一條街”是畸形政績觀的醉態。因此,只有政府將人民的幸福指數,心情愉快指數,合法權利指數等關乎精神層面和個人物權等方面作為政績指標,而不是把建設政績工程、面子工程作為官員政績的籌碼,並把尊重民生訴求和恪守法律底線作為政府行為的基本要求,形成如此共識,才能整飭公權,阻止類似茅臺鎮“強遷”的公權力衝動。(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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