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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如泊车非法扩建等 威省地庭只审市局案件 [打印本頁]

作者: hongtan0    時間: 2011-5-6 08:55 AM     標題: 如泊车非法扩建等 威省地庭只审市局案件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 凌晨十二时十六分
# j! l# j& `" I. J. b: d. T(大山脚5日讯)为了减少推事法庭的工作量,威省市政局设立本身的地方法庭,以便能快速审理和地方政府有关的案件。在1999年9月18日,威省市政局申请成立地方政府法庭,并由总检察长批准。
5 }9 m7 i+ {8 `; V- K全马目前只有5个地方政府设有地方法庭,威省市政局是北马区第一个设立地方法庭的市议会。其他设有地方法庭的有吉隆坡市政厅(DBKL)、八打灵再也市政局(MPPJ)、新山市政局(MBJB)、梳邦再也市政局(MPSJ)。
& ^5 K9 K+ E8 ktvb now,tvbnow,bttvb威北甘榜爪哇地方法庭在2002年6月10日,由当时的马来亚大法官拿督阿末法鲁主持开幕。威北甘榜爪哇的地方法庭第一宗案件在2002年3月4日开审,而威中柏迪路的第一宗案件是于2002年5月6日。: R2 O6 y" q0 S* Y
威省市议员温维安和孙意志是于周四上午,在威中柏迪路地方法庭召开记者会,目的是让民众了解地方法庭的权限。
: ?  ]5 @8 V7 x1 v5.39.217.76温维安:有20位官员
$ d4 l. X- J/ z" Z" ~! _% {( s& X" @" i5.39.217.76温维安说,威省市政局地方法庭的权限是刑事案和民事案,刑事案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92和457条文,判决不能超过10年监禁,罚款则无限制;民事案只限不超过2万5000令吉的索赔案件。公仔箱論壇! p$ g0 }% Z$ r$ e% f5 o
“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令、1976年城市及乡村规划法令,以及许多地方政府条例都是由推事法庭处理所有案件,地方法庭只受理威省市政局的案件,例如泊车、非法扩建、非法动土等等”。# H* g; V" n6 k& Q' m- }. D3 P- J
他说,威省市政局地方法庭的推事(1位)由总检察署委任,目前威省市政局共有20位官员,其中包括3位翻译员和10位辅警。
/ @, W& Z  x; `0 F5.39.217.76孙意志:罚款归中央tvb now,tvbnow,bttvb$ u1 F; H" D) l) K# j: Y4 z* J& H
孙意志说,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3月,因没展示泊车固本而被提控上地方法庭的共有1万5398宗,出席听审的仅2779宗。被控违法泊车有19宗,出席听审的有17宗。tvb now,tvbnow,bttvb4 b& ]9 w: S3 q% Y6 V- Y
他说,被提控的无牌执照业者有222宗,出席听审者只有182宗。另,发展商或罗里司机因触犯地方政府法令第47(1)(e)条文,即弄脏道路或泥土掉满地,被提控的共有306宗,听审的只有80宗。5.39.217.765 w" F2 e! x7 h+ C7 I7 e: m
“在2008年,地方法庭收取了4万4500令吉罚款,2009年是9万4640令吉,2010年是10万8170令吉,截止今年3月是2万7050令吉。”
5 Q0 K, O& z% c- ]他披露,地方法庭从2008年至今年3月,已共收取了27万4360令吉罚款,这些款项将归中央政府。他提醒民众不要随意犯错,依照规则才能节省金钱并提高威省市民的生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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