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歐洲] 歐盟:未登記中藥不得販售 [打印本頁]

作者: 腦袋進水    時間: 2011-5-1 09:11 PM     標題: 歐盟:未登記中藥不得販售

2011-05-01 新聞速報 【中央社】0 V- u8 O- x7 v% r, ?1 Y
     
/ h% f1 j0 n# a1 L(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1日專電)據歐洲聯盟發布的新聞公報,即日起未向歐洲聯盟註冊的中藥,不得在歐盟市場以藥品販售,也不得作為藥用。
" m4 s& u% T+ w2 ?: l# A據歐盟執委會 (EU commission)上月29日發布的新聞公報(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依據2004 年4月30日起實施的傳統草藥製品法規(The Traditional Herbal Medicinal Products Directive)有7年的過渡期。
# [4 X( ]/ |) [% r, d凡傳統植物用藥必須在過渡期間內,依據這項法規明訂的簡易程序完成註冊,保護人身用藥安全。. P! `% D$ g( K; L) W
如今過渡期屆滿,歐盟執委會負責衛生醫療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文森 (Frederic Vincent)表示,有350種草藥在過渡期內完成註冊登記,但沒有任何中藥獲認可。
# I, \2 V4 x6 }/ G2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歐盟在2004年頒布的傳統草藥製品法規,對於傳統草藥的登記程序雖採較為簡化的步驟,但門檻並不低,辦理登記者必須出示至少有15年以上的歐盟用藥時程證明,登記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以致不少中藥商卻步。
5 a7 b6 s! n9 Y+ F公仔箱論壇但文森澄清,歐盟無意藉著新規定全面禁止中藥在歐盟販售,對於中國大陸方面提出的意見,歐盟已經注意到了。, Z% p+ L# ~( Z. c
文森並解釋,歐盟這次修法主要是針對植物用藥,至於未註明療效與治病效果的食品或保健用品,5月1日起仍可繼續使用,不過歐盟各會員國有權決定,植物藥與食品的區別。
作者: franky-168    時間: 2011-5-2 12:05 AM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