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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斬斷礦難瞞報 背後的黑色利益鏈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4-23 12:13 AM     標題: 斬斷礦難瞞報 背後的黑色利益鏈

    4月18日,雲南省宣威市通報楊梅山煤礦瞞報死亡人數4人,這起礦難共死亡12人。而在4月3日,宣威市還發生了另一起瞞報死亡6人的礦難事件。礦難瞞報事件屢屢發生,礦方和當地官員難辭其咎,嚴肅懲處的同時,對瞞報背後是否還存在腐敗問題加以查處,才是斬斷礦難瞞報事故背後的黑色利益鏈的治本之策。
. P5 i; i2 Z( M9 P: stvb now,tvbnow,bttvb    我們對于瞞報的處罰不可謂不嚴厲:瞞報謊報將被從重處罰,標準要選擇處罰幅度內的較高值甚至最高幅度。然而,即使在這樣嚴厲的規定之下,礦難瞞報仍舊屢屢發生,其背後原因值得深究。
3 Y  c* B1 n5 W# N/ @    首先,瞞報事故的“收益”大于“成本”。礦難發生後,礦方寧願花錢將事故“擺平”,也不願意上報,是因為一旦事故曝光,就要停產,甚至一個地方的煤礦都要進行安全生產整頓。對于礦方來說,這種“損失”是他們不願意接受的,對于地方政府來說,整頓就意味著地方財政收入的縮減。
4 M1 i1 w8 z6 X! p0 g& f: Y0 ~5.39.217.76    其次,礦難直接關係到政府官員的“烏紗帽”。在大多數時候,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其結果往往是丟官罷職。一些地方官員在僥幸心理作用下,與其主動上報丟了“烏紗帽”,不如瞞報蒙混過關。公仔箱論壇1 g1 R# J: c. w
    幾乎所有的礦難瞞報,都有著相似的操作流程:事發後封鎖消息,跨境運屍,威逼利誘死者家屬,相關部門掩護包庇。試想,如果沒有一些部門的“配合”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僅靠礦方能實現瞞報長達數月之久嗎?在礦難事故發生後,社會輿論譴責膽大妄為的黑心礦主的時候,更要追問其背後是否有“保護傘”在起作用?是否有“官商勾結”?5.39.217.760 E- k4 Y  Q8 r; i; V# G/ V8 |0 A  K4 A# Y
    據報道,河北蔚縣礦難瞞報事件中,不僅礦主無視法律,惡意瞞報事故,地方官員也參與策劃了瞞報,組織所謂的調查組搞假調查、弄假材料、寫假報告。在上級部門組織核查時,有關官員故意回避問題,轉移視線,提供虛假材料,企圖賄賂核查人員,封鎖消息。更有甚者,少數地方官員成為煤礦的股東,縱容非法超強度開採,濫用職權,為非法生產披上“合法”外衣,將安全整改流于形式。6 K! [+ I9 ]' I1 h9 `9 X1 y  @
    要斬斷礦難瞞報事件的黑色利益鏈,首先必須嚴肅責任追究制度。對存在礦難瞞報行為的有關官員,應一票否決、一擼到底,對于觸犯法律的,應移送司法機關從重處罰。只有設置了“高壓線”,才能讓一些官員不敢輕舉妄動。
; V! N9 k4 K6 V4 m% u9 u1 o公仔箱論壇    其次,應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警鐘長鳴。只有將以人為本、安全至上的要求貫徹到生產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地方執法部門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才是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的根本。* ^8 d+ f0 o7 y+ b9 B
    目前,雲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表示,對于惡意瞞報礦難者,一定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但願有關部門的“一查到底”,能給逝者安慰,給生者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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