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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婚宴前說拜拜 找前男友同居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1-4-19 02:40 AM     標題: 婚宴前說拜拜 找前男友同居

研究所詹姓女學生去年三月間,與結識數月的黃姓工程師閃電登記結婚後,卻在婚宴前夕表白說她另有男朋友,隨即搬去小她五歲的陸姓大學生租屋處同居。黃認為詹女讓他精神受創,求償一百萬元。士林地院判決詹女應賠黃十萬元。
7 o2 m, ~! @. c7 Ytvb now,tvbnow,bttvb黃姓工程師與詹女去年三月十八日,在基隆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還廣發喜帖,準備去年四月三日補辦婚宴。不料,詹女卻在結婚後一星期向黃表白,說她另有小她五歲的男朋友。黃驚愕之際,詹女卻收拾衣物搬離,從此失聯。
) ~5 E9 S7 Z( Y" Z8 p5.39.217.76婚宴前夕,新娘子不見了,黃姓工程師向親友取消婚宴,並四處尋找詹女下落。直到去年六月底,黃查出詹女在台北市士林區陸姓大學生租屋處同居,報警抓姦,當時詹女與陸雖同睡一床,但未查獲有發生性行為,妨害家庭部分未告成。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T. W+ `6 u. G( r
黃姓工程師認為詹女悔婚逃家,跑去跟男朋友同居等情事,讓他精神飽受創傷,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求償,要求詹女賠償一百萬元。由於詹女還是學生,沒有經濟能力,法院審斟後裁定她應賠償黃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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