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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幫大超市算算賬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4-14 02:57 PM     標題: 幫大超市算算賬

本帖最後由 mr2907 於 2011-4-14 03:01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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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g0 r6 O' k7 t, i9 B. V  n, A5.39.217.76     最近兩個月,包括丹尼斯、世紀聯華、家樂福、華潤萬家、大商超市在內的河南商業企業,都接到了一批罰單。物價部門處罰是因為有人投訴這些超市沒有在部分商品上貼上價格標簽,違反了“明碼標價”的規定。商家則稱,如果都打上價格標簽,每件商品的成本將提高0.18元。為此,幾家大型超市將聯名把一份名為《關于物價面臨上漲壓力的緊急報告》報送到國家發改委。(據4月13日《河南商報》)
4 e; L' b7 u0 r. Z! e8 c公仔箱論壇     國家明文規定“明碼標價”,中小超市也大都按照要求做了,而這幾家大型超市卻拒不執行,這是什麼道理?乍一看到這則報道,筆者的第一反應就是罰得有理。但當看到它們算賬並得出結論稱每件商品貼打標簽的平均成本為0.18元之後,筆者又馬上猶豫了,因為對于很多商品尤其是低價小商品來說,這可是一個不小的成本。如果這個成本推動了價格的明顯上漲,國家發改委肯定也難以接受。
  k1 b" G0 g8 z0 f  C5.39.217.76     但讓筆者疑惑的是,貼打標簽的成本真有那麼高嗎?這個賬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不妨看看某家大型超市一處大賣場是如何算賬的:- S# L+ \- Q  M1 B9 O& A3 B
     大賣場的銷售商品種類有24000多種,平均排面備貨商品數量在30個左右,全賣場有70多萬個商品。以一個員工每天可以為4800個商品粘貼價簽,20名員工需要7天才可以將賣場所有的商品膠粘完標簽。每天銷售後需要補貨、更換的商品數量在10萬個左右。每個員工每個月工作22天,需固定雇用27個員工專門做粘貼工作。每個員工1300元/月的薪資,一家門店每個月將增加人工支出35000元。丹尼斯在鄭州目前共有40家門店,工資支出將增加1965.6萬元。另外,每家店每個月因為粘貼價簽增加的物料成本約15.2萬元,一年182.4萬元。綜上所述,粘貼價格標簽每年將使企業增加支出9200多萬元……
! |. }! m+ F' u- I3 f5.39.217.76     看到這麼多數字,你是不是有點暈了?這大概就是算賬者所期待的效果。不過,筆者還是發現:商品種類、員工數量、門店多少、成本總額等數字都與每件商品貼簽的平均成本沒有關係,因為規模大、總額多意味著銷售商品的件數也多,這非但不會提高每件商品貼簽的成本,反而可能因為規模效應而降低平均成本。實際上,上述諸多數字中只有三個與貼簽平均成本有關,那就是員工的工資、工作時間和每天的工作量。一名員工每天可貼4800個標簽,22個工作日,每月可貼10.56萬個標簽,拿1300元的月工資除以10.56萬等于0.01231元,也就是1分錢多一點兒,這就是每件商品貼簽的平均人力成本。加上指甲蓋大小的紙簽以及打簽工具的消耗等物料成本,每件商品貼簽的平均成本也不會超過2分錢吧?而商家算出來的成本竟然是1毛8!公仔箱論壇" {/ t) r# J- ?
     價格幾塊錢的商品,標簽上寫的卻是幾毛錢;標價幾塊錢的商品,結賬時卻成了幾十元……近來,家樂福、沃爾瑪等大型超市價格欺詐的案件時有發生。面對處罰和批評,它們總說那是無心的失誤,那麼這筆成本賬呢?難道幾大超市都把這個賬算錯了而且錯的還都一樣?
' ]- q4 J4 T( G$ t& S) \$ l" l3 F* A     銷售當中,無良商家經常利用商品的繁多和消費者的粗心而欺詐;算起賬來,它們還拿一大堆不相幹的數字混淆視聽忽悠公眾……這筆賬,充分暴露了一些商家的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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