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台灣男子殺人躲過25年法律追訴期 探員稱實在是沒面子 [打印本頁]

作者: yxx01    時間: 2011-4-8 02:11 PM     標題: 台灣男子殺人躲過25年法律追訴期 探員稱實在是沒面子

殺人竟可免罪?據香港中通社消息,台灣高雄男子劉錦元在1985年持刀蓄意謀殺兩名女子,殺人後潛逃至今,由于警檢部門未能在25年法律追訴期內尋獲其下落,高雄地方法院于6日判決全案免訴,警方依法不能再追究劉錦元的殺人刑責。
6 D- ^& n$ ^$ Z( T* J7 ytvb now,tvbnow,bttv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Q' R7 b4 N- T: f0 K; J
  依台灣刑律,謀殺罪名可判最少10年以上的刑獄之災,情節嚴重可處死刑。對于警方用近25年的法律追訴期仍未可將殺人凶手繩之于法,有曾參與調查的探員表示︰“讓凶嫌逃過法律制裁,警察實在沒面子。”
8 k# K, K6 Y4 `0 y, z$ P7 W
& `6 C; I3 J& L9 Z8 \3 m% g" X  案件發生在1985年,劉錦元其時與賣淫女潘秀蓮同居,並為潘女作擔保,向經營妓女館的黃王俗借帳14.3萬元(新台幣),未料潘女借債後人間蒸發,導致劉必須承擔債務。他在當年9月伙同友人“阿土”前往與黃王俗談判,要求分期還債但遭拒,兩人因此大怒,于當天下午持刀闖入黃女家中,將她與另一名在場的妓館工作人員葉群英當場捅死,兩人殺人後並搶去現場6萬多元財物後逃逸。5.39.217.767 \( |3 i1 `+ r: A
公仔箱論壇8 B( v5 F2 l2 s  }
  警方于案發後發布通緝令,同年12月在屏東地區抓獲“阿土”,但劉錦元自此下落不明。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X( W  L" A; F- I& S8 L: R

" [1 u8 h% s* X5 A- Z. L5.39.217.76  當年參與辦案的許姓退休探員表示,劉錦元很狡猾,警方多次發現其行蹤,但每次警員趕到現場時,劉都早一步脫逃,後來隨著警員調動,案子也就逐漸被淡忘。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3 @% x, Y! |( q( ]7 P

8 p7 T9 |; x6 ~7 j+ k1 p/ A# {5.39.217.76  高雄法院稱,當年9月28日由高雄地院發布通緝令,追訴時效25年,在2011年1月22日屆滿。由于無法在追訴期內將凶犯抓捕歸案,高雄地院6日做出免訴判決,全案至此結束,迄今劉仍不知下落。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