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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罰款能否破解“垃圾圍城”? [打印本頁]

作者: aa00    時間: 2011-4-4 11:53 AM     標題: 罰款能否破解“垃圾圍城”?

新加坡《聯合早報》3月31日載文《垃圾圍城與罰款》,摘要如下:tvb now,tvbnow,bttvb8 r2 B) W; m. N4 r  l; X
從明天起,廣州將全面實施《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每次50元(人民幣,下同,10元)罰款。) [8 `0 B* u9 N) i3 G
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張建國説,暫行規定明確的生活垃圾分為四類: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
) t: V: W' a; W3 ^8 o他強調,處罰只是措施,不是目的,最終是要通過處罰的措施來讓市民養成垃圾分類的自覺性。“《規定》正式實施後,無論是單位和家庭都有一個學習、理解,自覺養成習慣的過程,有一個從不會到會,從不自覺到自覺的過程,所以,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應以教育為主,培養市民分類投放的自覺性,拒不改正的才會進行罰款。”
1 A5 U9 t7 ]5 I- A# u; ^& v讓人不解的是,明明是不被廣大市民認同的罰款措施,廣州當局為何要堅持。《南方都市報》近日進行的調查發現,80名受訪市民中,超過七成知道廣州4月1日起開始執行垃圾分類,而其中超過七成五認為“個人不分類投放拒不改正一次罰50元”的規定執行不下去。受訪者的質疑首先是“是不是到時候開罰”,有受訪者指出,雖説“垃圾分類”這個名詞聽得多,但實際操作具體該如何進行,大家也是這個星期才開始接受宣傳的,有關部門應該給出一段寬限期做宣傳普及。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 Q( E4 s: w6 M! J" ?1 @
很多市民對垃圾分類其實並不清楚,什麼是可回收物、餐廚垃圾和有害垃圾?這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去學習和適應。沒有給市民時間就設定罰款措施,有本末倒置之嫌。5.39.217.76% |! f2 o: c) Z
再打個比方,開車超速應該罰款,那是因為速度的限制很明確,所有人都清楚,但垃圾分類卻不如此明確,這麼快就設定罰款措施有點不合理。
; E; m; b4 {( V' X5.39.217.76其實,要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更有效的措施應是獎勵,而不是可能造成市民反感的罰款措施。若堅持要罰款,應等到垃圾分類實施幾年後再設定。屆時,市民就不能以不清楚為由為自己開脫。現在,不參與垃圾分類和不清楚垃圾分類只是一線之差,而且取證困難,罰款措施“多此一舉”。- L6 J6 f: \9 @8 x3 L6 {
《新京報》去年的一篇社論説:“以罰款促進垃圾分類,明顯缺少操作性,難以實行;以罰款改變民眾環保意識,更無異於緣木求魚。因此,這樣的立法還是慎重為好。公眾的文明素養不是一夜間就能改變的,與其迷信罰款,倒不如在公民教育上多下工夫。”5.39.217.761 ]+ G& Z0 P7 E7 c* ?0 F+ f* }
此前,考慮到市民、網民的普遍反對,北京就決定刪除 “垃圾不分類將罰款”的條款。去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北京公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民意,當中有一條款:“不遵守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公仔箱論壇& t1 ~( X! S8 K
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科學院院長陳勇日前在接受《羊城晚報》訪問時説,垃圾分類是必須的,具體如何操作需要認真規劃,如果只是討論要不要罰款,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垃圾分類單靠居民自覺或立法處罰都很難操作。”+ H$ d4 ^( u3 z  W
陳勇指出,目前國外有成熟的垃圾分選技術,精確到可以把紙張再分成幾類。這並非意味著一定要引進技術,只要政府足夠重視,給予適當的引導,很快中國社會就會掌握這種技術,並生産出這樣的設備。“如果城市建設中能把垃圾處理作為一個係統考慮,我們離解決垃圾圍城的困擾也就不遠了。”% e( ^% e# T9 P+ F
垃圾圍城是廣州以及很多中國大城市目前所面對的迫切問題,垃圾分類的必要性不容質疑。不過,在實施垃圾分類規定時,也應該尊重民意,採取合理的措施。在國外,小孩從小就接受垃圾分類等環保教育,長大後自然會自覺進行垃圾分類。不過,中國的情況不一樣,大部分人從未接受過垃圾分類的訓練,垃圾分類也是近幾年才冒出來的名詞,在相關教育和宣傳沒有完善之際,廣州當局就“毫無情義”地設定罰款措施,於情於理都難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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