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華懋律政司阻陳振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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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caliburs
時間:
2011-4-1 06:23 PM
標題:
華懋律政司阻陳振聰上訴
在千億遺產爭奪案中兩度敗訴的商人陳振聰,上月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昨開庭處理。陳以龔如心遺產金額超過100萬元,符合上訴條件為由申請上訴;不過,申請遭到華懋慈善基金及律政司力阻,華懋一方稱,陳並非遺產唯一受益人,無權代表其他人行動,故此不符合上訴資格。上訴庭決定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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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昨日並無到庭,他早前所聘用的律師團昨亦全部換人,改聘侯劉李楊律師行,由資深大律師周家明作代表。周家明表示,陳振聰是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的受益人,而遺產涉及的金額超過100萬元,符合終審法院的「當然上訴權利」規定,故陳有權上訴至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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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又以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爭產案件,以及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案為例,認為該些案件與此案相似,而法庭均容許上訴至終院,故此案亦應批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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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遲兩周內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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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上訴庭法官即時質疑說,此案有多少實質受益人並不清晰,與所舉兩宗案例只有一個受益人的情況不同,而且龔的遺產現時總值多少亦很難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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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大律師陳肇基,則重申原審及上訴庭均已裁定2006年遺囑為偽造,即使遺囑屬真實,亦沒有指定遺產執行人,陳並非遺產的唯一受益人,無權代表其他潛在受益人行動,故此不符合上訴資格,華懋因此反對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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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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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殷志明指,根據2006年遺囑內容,無法確定陳可得遺產的實際金額,雖然遺產超過100萬元,但不代表陳振聰的利益有此數目。而且2006年遺囑亦為2002年遺囑的延續,故陳振聰並非唯一的受益人,因此反對上訴。代表陳的周大律師回應時則重申,據該份遺囑,陳為龔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及執行人。最後,法庭決定押後裁決,估計至少一至兩星期才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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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龔如心遺產案敗訴後,陳振聰隨即被警方拘捕,指他偽造遺囑。陳聲稱2006年遺囑亦被警方取走作鑑證,他獲准以500萬元保釋,需於本月初再到警署報到。陳振聰早前曾分別去信行政長官、律政司司長及立法會議員,堅持手上的龔如心2006年遺囑真確,並要求警方公開鑑證結果,希望有人為他「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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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CACV 6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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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上訴庭法官郭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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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家寧、關淑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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