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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遊藝場困擾!18歲以下不准進 可打工 [打印本頁]

作者: kkcityman123    時間: 2011-3-31 06:20 AM     標題: 遊藝場困擾!18歲以下不准進 可打工

電子遊樂場,不准18歲以下學生在上課時間、深夜進入,卻允許16歲以上學生可以去打工賺錢,這種奇怪現象出現在南投!導火線是一家電子遊樂場最近徵人,廣告上載明條件要18歲以上,南投縣政府卻認為這違反就業服務法,涉及年齡歧視,可以開罰10萬,業者相當不服氣,氣得暫停營業,南投勞工處表明他們依法行事,但自己也覺得矛盾,現在行文請經濟部、勞委會把法令解釋清楚,以免像台中夜店大火,中央地方對法令解釋不同,造成業務執行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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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南投市轉角處的這家電子遊藝場,外頭貼著內部整修,暫停營業,業者被縣政府罰10萬,因為他的徵才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不改善就要開罰。記者:「聽說縣府要罰你們10萬元?」遊藝場員工:「這個我不清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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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9 z  G0 X/ S8 {* Z8 _" o9 e5.39.217.76店內員工,一概以不清楚回應;但據了解,這家遊藝場日前在報紙夾報,登人事廣告,內容限定必須是男性、役畢,必須年滿18歲等字眼,縣府社會處認定,這涉及就業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南投縣府社會處人員:「15-16歲算是童工,16歲以上就算有完全工作能力,比方說限制年齡、性別,這就牽涉到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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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z; e- V1 W% U不過看到縣府公文,業者很不服氣表示,包括網咖、遊樂場,都禁止18歲以下少年,在上課時間或者是晚上12時以後進入,他徵人要求年滿18歲有什麼不對?業者質疑不准18歲以下進來玩,卻容許來打工上班,政府法令太矛盾。5.39.217.76, @1 S. Q  v) w( u, b$ _)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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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縣府社會處表示,依據法令16歲以上就具有工作權,他們必須依法行事,但18歲以下目前大部分是學生,南投縣勞工處自己也覺得相當矛盾,現在緊急向經濟部、勞委會請求解釋法令,不希望法令缺失導致業務執行困難。
作者: 陶天    時間: 2011-3-31 09:05 AM

18歲以下沉迷於遊戲,耽誤學業。應該禁進入。
作者: kkcityman123    時間: 2011-4-1 06:25 AM

勞基法有很多奇怪的規定....5.39.217.76. \3 ?4 |8 I/ _# J: _
公仔箱論壇0 n$ ]. k3 Y) c$ S9 a& M" e& e* w
深夜禁止還好啦
& }- v8 T7 }6 r! a& e! t/ {tvb now,tvbnow,bttvb全部禁止18歲以下進入. E, L2 u+ V4 e( j0 o
這樣小孩子放假就少一個娛樂了 電子遊樂場有我歡樂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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