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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未繳傳票 不列黑名單 [打印本頁]

作者: lilitan008    時間: 2011-3-19 07:37 AM     標題: 未繳傳票 不列黑名單

砂拉越州選舉將近,內閣消息指出,在此之前積欠陸路交通局、交警及地方政府交通罰款的駕駛人士,既使沒繳清拖欠罰款,一概不會被列入黑名單!換言之,早前政府宣佈連結各執法單位,把拖欠交通傳票罰款者全部列入黑名單的決定,因為砂州選舉而取消。tvb now,tvbnow,bttvb6 b1 e; u- f* j  c- ?+ W+ g
儘管未獲得證實,但據可靠消息指出,內閣今天確實有此決議,只待相關部長及高官正式宣佈。公仔箱論壇- p  e0 O# u; G

/ X6 ]- _* ]+ O公仔箱論壇交通局提出上訴
9 x0 Y7 \9 K$ v! G6 X5.39.217.76據瞭解,這宗案件仍未結審,答辯人(陸路交通局)正提出上訴。+ w+ |+ K4 u  N; K! ^1 x( @
目前尚未知為何內閣不等待法庭的最后宣判,即決定取消各種交通罰單列入黑名單的做法,唯一解釋,就是砂州選舉將近的惠民政策。
) h" _' W. g/ `  _上個月17日,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索拉宣佈,3月1日開始,凡是沒有在期限內繳付交警及陸路交通局傳票罰款的車主,將被直接列入黑名單。
5 z8 H0 R3 e1 q) q當時,政府宣佈擬在憲報上頒佈201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令,一旦法令生效,即允許允許地方政府在獲得交通部長批准下,將違規交通條例而拒繳傳票的駕駛人列入黑名單,讓他們無法更新路稅、無法駕駛,甚至不能進行二手車買賣。
作者: goldmonk    時間: 2011-3-19 08: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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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ldmonk    時間: 2011-3-19 0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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