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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富豪离婚官司判辞加警告 保护案中幼童 [打印本頁]

作者: zcx2006    時間: 2011-3-3 11:00 PM     標題: 香港富豪离婚官司判辞加警告 保护案中幼童

据香港明报报道,去年一宗富豪离婚官司的判辞,因涉及当事人的未成年家人,离婚双方为保护幼童,向法庭要求延迟颁布裁决、删除部分裁决内容或不把裁决放上法院网站,上诉庭均不同意,但下令日后在所有关于此案的判辞内加上声明提示公众,法院已颁令禁止任何人披露一切可导致案中幼童身分被辨识的资料。
8 V4 X' I# U  ~% ^! }/ L2 O公仔箱論壇香港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已根据上诉庭颁下的命令,临时抽起涉案判辞,稍后会把判辞重新上载到互联网,根据服务承诺,一般可于3日内上载,但会按上诉庭命令在判辞加上警告字眼。
" j% o0 h* `/ n+ ^) {公仔箱論壇该宗离婚官司于去年第四季进行,诉讼文件、聆讯和裁决都触及涉案家庭的未成年人士。判辞颁布后,男方的律师即日传真法庭,紧急申请延迟公开该判辞,希望把涉及未成年人士的段落删去后才向外公开判辞以保护儿童。
) o- v# M, G5 x/ q0 S% \.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两日后上诉庭应要求开庭听取双方陈辞,要求双方再详细书面交代看法,并指示暂时从司法机构网页内抽起该判辞。但媒体已广泛报道判辞内容,上诉庭昨日裁决指出,因为涉案人士与家族成员之间发生其它非家事法的诉讼(家事法诉讼才可不披露与讼双方的名字),离婚案的当事人名字亦被广泛报道。4 I) ^& f, `6 V: _; k
署任首席法官邓国桢颁发判辞指出,保护未成年人士是法庭责任,但抽起整份判辞或删去相关段落均非良方,他认为在判辞内加上警告字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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