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別做第二個楊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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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xx01
時間:
2011-2-17 08:35 AM
標題:
別做第二個楊偉光
警方揭露,外國毒販利用社交網站如面子書,以金錢利誘本地網友為他們販毒,導致每年有至少數十名大馬公民在外國販毒被捕。我們深信,仍有為數不少大馬人,被利誘成為國際販毒集團的販毒工具。從2007年至2010年的3年內,就有223名大馬人在外國販毒被捕數據,相信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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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警方揭露販毒集團上述伎倆后,我們希望公眾人士,尤其是經常在社交網站交流的網友提高警惕,提防不法集團陷阱,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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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抵押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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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許多網友是因為金錢利誘,甘願冒險當國際毒販的“毒驢”或運毒工具,尤其是入世未深年輕人,為了眼前利益將自己前途作為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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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年輕網友應該覺醒,運毒是一項嚴重罪行,在我國及鄰國新加坡,運毒的最高刑罰是死刑;然而在大部分國家,運毒雖然不是死刑,但也是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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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若記憶猶新的話,應該記得去年發生的“楊偉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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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青年楊偉光(23歲)因在新加坡販運47克海洛因被捕,在新加坡法庭被判處死刑;目前有民間組織為爭取其免死刑而到處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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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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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以“楊偉光事件”作為借鏡,警惕自己勿貪圖眼前利益,以免典當終身幸福,甚至寶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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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販毒集團利用社交網站來尋找“獵物”,警方除了在媒體揭發販毒集團的伎倆外,也必須在面子書上大肆宣傳,讓販毒分子難以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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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提高警惕,切勿為了貪小便宜,為一些初相識或陌生人攜帶任何東西。即使是相熟朋友,我們也應該詢問所攜帶貨物的詳情,確保自己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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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若發現有不法之徒在社交網站利誘其他人犯罪,應責無旁貸的向社交網站舉報,以及向警方報案,以免更多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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