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刊记者撰述】23个公民团体强烈谴责总检察署援引《煽动法令》提控太子园州议员苏海米,并促其即刻撤销对苏海米的控状。他们认为总检察署的行动已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乖离联邦宪法第十条的精神,也违反我国政府签署的《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5.39.217.765 X- A& _7 q5 u- Q 公仔箱論壇3 h( t3 f2 f. U4 H [attach]1273414[/attach]5.39.217.76, p0 @) e: j( }1 n3 R5 v8 N7 J 5.39.217.76, G; G# B" Y" ~4 L" C 公仔箱論壇5 E: N! b- n! s) O 以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和人民之声为首的23个组织今天发表联合文告,促请总检察署即刻撤除苏海米(Shuhaimi Shafiei,图)的煽动控状,尊重苏海米和国人的言论自由权利,并促请政府马上废除《煽动法令》,也马上和无条件撤销在《煽动法令》下被提控人士的控状。 C8 _, }( `7 k- E6 D4 { 他们说:“言论自由是民主的基石,打压言论自由无疑否决监督与制衡的可能,为贪污滥权枉法打开潘多拉的盒子,最终导致社会大倒退。苏海米针对委任雪州秘书古斯林所发表的评论,并无不妥之处,人民有权批评宪法所阐明的任何建制 – 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机构、选举委员会、皇室——的决策与行动,这就是言论自由的精神。” 公仔箱論壇& u6 \2 ]7 f7 u “我们认为,报警指责苏海米‘叛君’的行为不可理喻。苏海米所做的,远远不及前首相马哈迪当年推动修改宪法,减弱皇室的权力的行动。总检察署必须停止选择性提控在野党与网民,以他们强化民主、联邦制与君主立宪的正当言论入罪。 它不应丧失独立性及成为政治迫害的帮凶。” 赞扬雪州政府提供法援+ G: R+ [& a4 }1 M 他们同时驳斥民政党吉打州青年团团长陈庆亮的说法。他们认为,苏海米被控煽动绝非“私人案件”,本质上就是政治迫害。 “我们赞扬雪州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立法议员言论自由权利,以行动支持民主人权的理念,拨乱反正捍卫社会正义。陈庆亮须知,正是他隶属的国阵政府所进行的政治迫害导致雪州纳税人被逼花钱消灾,陈庆亮若有一丝良心,应施压国阵政府撤销控状,或者由民政党支付苏海米的法律经费。” 这23个团体要纳吉政府紧记,人民要实质的民主改革,而非徒具口号的政治宣传。政府必须停止打压苏海米及废除所有监控和审查媒体的恶法,如此“以民为本”的口号才有实质意义。 tvb now,tvbnow,bttvb r) [6 n+ W( M0 I* } ` 以下是联署团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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