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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公司搞上市回收黃金‧投資者無回酬和平請願‧投入血汗錢總損失逾40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蕪茗    時間: 2011-1-30 01:07 PM     標題: 公司搞上市回收黃金‧投資者無回酬和平請願‧投入血汗錢總損失逾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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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銀行在回覆A西華的信函時指出,怡保一間被200多名投資者投訴的公司,疑涉及非法投資。(圖:光明日報)公仔箱論壇9 u  y5 k7 u4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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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怡保29日訊)怡保一間投資公司以籌備上市為由,向黃金投資計劃下的投資者回收黃金並發出入股證書給對方,但是投資者卻在接近兩年時間都沒有獲得回酬,逾百名投資者於是在週六到公司外抗議及和平請願。
, o9 J4 ~  g) L& Q5 v7 ~  Z. T公仔箱論壇這些擔心受騙的投資者指出,他們把血汗錢投入黃金投資計劃上,有關公司的做法令他們總共損失超過400萬令吉,投資者以印裔佔大多數。
4 V* X% J0 w( H: I. Ntvb now,tvbnow,bttvb投訴者指出,在投資初期,有關公司要求繳付1萬令吉的抵押金,每月回酬為3%,如果將黃金存放在公司就得到5%回酬。
6 `8 v5 X; C# b3 M, C, J) U5.39.217.76公司非法投資戶頭凍結公仔箱論壇1 W3 @" @- j+ v9 Y2 H
他們當中,部份曾向有關當局及政治人物投訴,包括行動黨文冬區州議員A西華、國陣公共服務中心主任拿督李官仁及其助理馬修。
# j4 |: _( ~6 ?  V3 E根據A西華於去年9月27日致函國家銀行要求瞭解有關公司情況時,國家銀行回函指出,已經針對有關公司涉及非法投資一事開案調查,並凍結了公司戶頭。
+ s- X1 Q1 z3 R* B  Q信函內容提到,該公司涉嫌觸犯1989年銀行與金融機構法令(BAFIA)25(1)條文,以及2001年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AMLATFA)第4(1)條文。5.39.217.765 _& l) j9 ~7 Z0 w' O, ?
向投資者發出入股證書5.39.217.764 K# H8 D7 o' ~) X8 ?* Y1 a
李官仁指出,該公司的黃金投資計劃還是繼續操作了三年之久,更在數個月前聲稱要籌備上市,向投資者回收黃金及發出入股證書,並每半年更新一次證書。9 n1 N0 s3 C( L% `
他說,國陣公共服務中心已經接獲二百多名投資者的投訴,於是他聯絡該公司其中一名董事以尋求解決方案;直到上月,他再也聯絡不上任何一名董事,惟公司還是營業下去,員工也照常上班。$ ?& t7 e( c$ L
“國家銀行應密切關注任何公司的戶頭,尤其是涉及龐大的超額來往資金。對於這次事件,國家銀行應該召見有關公司董事,為投資者追回資金並儘快解決問題,以免投資者感覺沒有受到法律保障。”6 w; e+ D6 Q2 b( U8 p3 i4 T" w&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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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201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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