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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李志亮:2月16日起‧社團註冊權下放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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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蕪茗
時間:
2011-1-29 12:37 AM
標題:
李志亮:2月16日起‧社團註冊權下放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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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士中華公會的代表從李志亮(左4)手中接過拉美士區最卓越和歷史悠久社團獎,左起為該會理事陳震岳、副主席林星、主席林玟成,顧問陳新民(右2起)及副主席蘇榮華。(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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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拉美士28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宣佈,由2月16日起,批准社團與非政府組織注冊的權力將由中央下放到各州,確保在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下,一週內就作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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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僅限社團或非政府組織才能在各州提呈注冊申請,政黨的申請還是必須向中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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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亮今日是在拉美士廣場主持拉美士區最卓越及歷史悠久社團獎後,對記者發表談話。拉美士中華公會連獲這兩項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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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社團注冊的批准將由目前的3個月縮短到1個星期。這項措施是要提昇社團注冊審核工作的效率,為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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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每年約有五六千個社團注冊的申請,過去往往因必須等待警方或有關方面的報告出來後,才能作出批准與否的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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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內獲准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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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當社團注冊權力下放後,只要申請者提呈完整的文件,以及警方或相關報告獲通過,有關社團基本上會在一週內獲准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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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亮說,過去社團注冊工作無法加速進行,主要是有數個因素造成。其中有:警方或有關當局的調查報告、有關社團的注冊名字與其他團體太過相似或太接近,或現有的社團提出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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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只要沒有出現上述種種問題,社團注冊很快就能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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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聯申請註冊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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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亮在回應記者的提問時披露,民聯已提呈申請注冊表格,但社團注冊局尚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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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提醒已獲注冊的社團,必須定期提呈常年報告,避免注冊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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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該部也將由2月16日開始,每年發出通知信予各社團組織,提醒他們呈交常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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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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