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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不尊重神聖的婚姻 少夫老妻判不准離婚 [打印本頁]

作者: 蕪茗    時間: 2011-1-18 09:29 AM     標題: 不尊重神聖的婚姻 少夫老妻判不准離婚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tvb now,tvbnow,bttvb0 S' ^8 O7 q& u) J
  
' E5 D3 H7 t: T5 G& D4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林姓婦人和小他9歲的鄭姓男子相戀產下一子,婚後夫家強力反對,鄭避不見面,林女因而訴請同居、給生活費,鄭則反訴離婚,且要8歲兒子的監護權。
- ~2 ?6 Q& f8 b+ B公仔箱論壇法院最後認定鄭不尊重神聖的婚姻,視如兒戲,以為金錢可以擺平一切,判決不准離婚,但也同意維持兩人不同居的現狀;此外,鄭每月要給孩子1萬5000元,太太8000元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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