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時事討論] 新老年法載不動「空巢」許多愁 李松林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1-1-6 08:02 AM     標題: 新老年法載不動「空巢」許多愁 李松林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1-1-6 08:03 AM 編輯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h: U) _4 [: @
公仔箱論壇# V4 a9 A8 X* D+ A* i, {% r
新老年法載不動「空巢」許多愁   李松林
2 N, d9 B# ]  }: A+ W公仔箱論壇

. g# [9 ]8 G" O  a, m! o. a8 I5.39.217.76我國一些家庭子女由於工作、學習、結婚等原因離家後,獨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婦無人照料,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最近,新修訂的老年法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規定,「家庭成員不得在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特別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tvb now,tvbnow,bttvb- \, u6 J" I: J6 i0 ~
人」。(15日《山東商報》)公仔箱論壇& b( ~; G8 Z; O( Z

: G. `+ E! I4 V3 T2 u3 r5.39.217.76我國現有老年人約1.67億,其中有一半老年人過著「空巢」生活。在中央政府提倡「以德治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那個被稱作「空巢」老年人的群體卻在社會的一角獨奏一曲沉重的訊號。
. _* r; ]0 S* j* n* h/ i, y

) Y& H+ x9 g0 X/ A公仔箱論壇幾年前的春節聯歡晚會,一曲《常回家看看》扣動了千千萬萬中國人的心靈。伴隨著時光的悄然流逝,我國社會老齡化愈發明顯。與此同時,一些家庭子女因為工作、學習、結婚等原因不得已離家,孩子越走遠越少回家,老人就越孤獨。如此循環發展,「空巢」終於成為壓彎我們社會文明傳統的「最後一根稻草」。tvb now,tvbnow,bttvb& H1 `. z, z+ y' E; i% t

+ h5 H% _0 Q1 Y8 C! z" C2 p1 H新修訂的老年法通過細化明文,鼓勵家庭兒女「常回家看看」,規定「以後子女不「經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訴諸法律」,這顯然是出自一片好心好意。一方面,它通過法律權威迫使一些「不常回家看看」的子女能夠有機會回家照料老人;另一方面,也正是通過法律效力維護並保障了老人「免受恐懼和孤獨」的權益。5.39.217.76% g% I2 v8 {' m8 ~9 P

9 s' m+ y/ L7 P- K( r* l+ h5.39.217.76不過,新老年法的高調亮相似乎並未博得輿論太多贊同。一些網友更是借機大發牢騷,大吐苦水。的確,在這個環環相扣的制度土壤裏,縱然新老年法具有其不小的進步意義,也會因為其他制度因素的「不給力」,最終載不動「空巢」許多愁。
- W' t$ p4 S/ {! D  h" [, k公仔箱論壇

' a: r4 j7 a/ ~# R1 @! D6 {首先,是否回家看望老人終究只是個道德問題,該不該成為法律明文值得商榷。「道德層面的事上升到法律了——感覺很沒勁!」、「沒有意義。如果孝順的,不用強制也會回家;反之,就算通過法律強制回家去了,也只會與老人磕磕絆絆,倒不如眼不見為淨。是的,回不回家看望老人,隔多長時間回家看望一次都只是個個人覺悟和道德認識層面的問題。孟子曾有言,「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事親」就是要照料父母,常回家看看。這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更是人之為人的一個基準點。
; ~1 O1 H0 m/ u6 i& N& u

' ^0 C2 W; G+ ~+ F% S5 D! F) I其次,很多網友大吐苦水「不是不回家看老人,根本是沒有時間回去」、「老闆總愛加班不放假,我也沒辦法啊」。我們這個社會,經濟總在保持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有意思的卻是人們的幸福指數卻在某種程度上呈現出下降趨勢。
: H1 M+ F; u; S# F. Z8 j

  K9 [( Z  D( w公仔箱論壇工作壓力大,生活成本高,放鬆時間少使一些年輕人變成「盲目奔跑的犀牛」,這也加劇了老年人的「空巢」效應。鑒於此,筆者提示,國家在出台新老年法強調家庭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同時,要注意擬定完善季度探親假。通過設立完善季度探親假,一方面給子女看望父母的時間,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保障年輕人和老年人的權益。
: L" q: P9 g4 X, q: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0 c0 h9 F& s' z, T其三,新老年法明文規定子女「常回家看看」究竟能有多大效應值得觀察。「中國式教育」中的家庭教育從來都是推崇對孩子行為的無限忍耐與溺愛。面對「可以訴諸法律」的規定,又有多少老年人願意將自己的兒女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呢?恐怕更多的老年人最終還是一聲嘆息:忙,都忙!
+ V' G. c, v  ^3 {9 P4 l/ E
5.39.217.76% K* m( M2 T! y8 y& m# g
總之,「威武」的新老年法終究載不動「空巢」許多愁。甚至可以料想,如果沒有配套的制度措施,新老年法最終很可能淪為「紙上談兵」、「一枝獨秀」。我想,面對那些不願回家、不常回家看望老人的兒女,除了對他們加強親情宣傳和教育之外,我們更應該反思的問題是:究竟是什麼捆縛了他們回家的腳步?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