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警無搜索票 賭博送辦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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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蕪茗
時間:
2010-12-22 09:52 AM
標題:
警無搜索票 賭博送辦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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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警分局在一家檳榔批發行查獲麻將賭場,林姓老闆娘被依賭博罪嫌移送法辦,但法院審理發現員警僅聽到麻將聲,沒搜索票就入內搜索,認為搜索查扣的物品無證據能力,及警詢時以「只有抽頭、沒營利」等誘導方式「挖洞」讓老闆娘跳,板橋地院昨天判決林姓老闆娘無罪。 法界人士指出,國人打麻將風氣普遍,如果警察只聽到麻將聲,就認定是賭場,連搜索票都沒聲請就逕自搜索,侵害民眾權益甚鉅。 新莊警方今年2月11日到後港一路一家檳榔批發行搜索,查獲李姓等4名男子在店內打麻將,查扣到600元抽頭金、賭資1萬3千多元等,檳榔行林姓老闆娘被依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以及聚眾賭博罪嫌移送法辦。 檢方起訴後,林姓婦人一審被判刑2個月,但林姓婦人不服上訴,稱4名「賭客」都是她丈夫的朋友,常來店裡泡茶聊天,當天店已休息,鐵門幾乎都拉下來,他們打牌時,自摸的人拿200元出來當公積金請客,她根本沒有抽頭。 合議庭傳喚執勤員警,員警表示當時聽到麻將聲,推斷店內有賭場才逕行搜索。合議庭認為檳榔行已打烊,鐵門拉下五分之四,屬於非公共場所,員警沒搜索票就入內搜索,顯有瑕疵,認為搜索查扣之物無證據能力。 合議庭勘驗警詢錄音帶,發現員警要林婦承認600元是抽頭金,林婦要解釋時,話還被打斷,員警並把問題設定為「妳就是只有抽頭、不是拿來營利,抽頭的錢是不是拿來買飲料請大家喝?」婦人回答「嘿」,結果被警方認定有抽頭,顯有不當。 其他賭客都供述老闆娘沒抽頭,是他們自摸贏錢自願拿出來請客的,合議庭認為警方的搜索、偵訊都有問題,加上無其他證據證明林姓老闆娘有抽頭,昨天判決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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