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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中聯辦比市民權利更重要? 盧峯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0-12-21 07:59 AM     標題: 中聯辦比市民權利更重要? 盧峯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0-12-21 08:00 AM 編輯 tvb now,tvbnow,bttvb. H" b" V& E+ _$ y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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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聖誕節
,北京當權者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入獄十一年,大批支聯會成員及市民湧到中聯辦舉行集會抗議,其間曾出現輕微混亂場面。誰知特區政府執法部門仍決定以非法集結罪把六名支聯會常委及義工拘捕及起訴,令市民和平集會及表達意見的權利受衝擊。還好,法院並不認同特區政府的看法,沒有把中聯辦視為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方,沒有讓中聯辦凌駕《基本法》或本地法律之上,裁決六名支聯會常委及義工罪名不成立,不需負上刑責。5.39.217.76' X1 T4 c/ E( T5 Z

7 R. T  j# w2 X8 N7 Y% K公仔箱論壇其實只要翻看一下當日的新聞片段就可以知道
,整個聲援劉曉波的集會及示威基本上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沒有對中聯辦人員或財物構成實質威脅,沒有影響附近地區的秩序與安寧,沒有令附近居民受到滋擾及傷害。即使部份人藉閘門未關之際衝到中聯辦大樓前,他們也不過在大樓外叫口號聲援劉曉波而已,沒有任何意圖衝進大樓內破壞或滋擾。只要警方不神經過敏,只要現場執法人員不矯枉過正,集會示威完全可以和平有序的結束,不會有任何衝撞場面,更不用拘捕及起訴集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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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正如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阮偉明所言
,中聯辦是中央政府駐港機構,代表中央政府聯繫香港各界人士,代表中央政府跟不同背景市民及團體交流。它的職能就是要面向市民,面向各種聲音及意見,甚至面向持不同意見人士的示威請願。既然是這樣,公眾到中聯辦和平表達意見是正常不過的事,也是中聯辦人員預計會碰到的事,特區政府及警隊該做的是協助請願人士順利舉辦活動發表意見,讓中聯辦方面跟請願者盡可能交流及接觸,這不但有助減少警民衝突的機會,更能讓中聯辦多了解本地民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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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特區政府及警隊完全不明白溝通交流的重要性
,反而把到中聯辦示威請願視為跟「恐怖活動」相近的治安大患,反而把到中聯辦請願的團體及市民視為洪水猛獸。不但派出越來越多的警員築起厚厚的人牆,不但像如臨大敵般配備大量防暴裝備,還經常在沒有必要、沒有出現明顯威脅的情況下採取驅散、拘捕行動,令和平集會示威一再變成警民衝突,一再發生推撞衝突。: u' B/ {: u2 x& `! x/ h!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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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氣憤的
,儘管衝突、推撞往往由於警員執法過嚴過苛所致,警方及律政司卻把責任推在和平請願的市民身上,一再向他們作出無理拘捕及檢控,較早前有市民在中聯辦外開香檳就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要不是輿論及社會一面倒批評警方做法無理,有關市民肯定會被正式起訴。今次被法院判無罪的六名支聯會常委及義工同樣沒有任何犯罪的意圖,同樣沒有損害社會秩序,警方及律政司卻堅持拘捕及起訴。這樣的做法怎能不讓人覺得特區政府把中聯辦看得比市民的基本權利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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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 v5 X# D% b5.39.217.76我們希望特區政府及中聯辦明白
,香港跟內地不同,香港市民有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及權利,不管是在政府總部、中聯辦都沒有分別。要讓一國兩制運作成功,不管是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都必須確保市民有權到中聯辦表達不同意見,不用擔心受打壓,不用擔心被無理拘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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