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婚姻改採登記 法院公證新人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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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蕪茗
時間:
2010-12-12 01:43 PM
標題:
婚姻改採登記 法院公證新人稀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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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盛況 只能追憶 ▲繼民國99年9月9日的結婚潮後,民國100年1月1日也成為準新人公證的好日子,只是這天的榮景過去,法院公證處恐怕回到門可羅雀的情況。(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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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百年元旦即將到來,不少新人決定在當天完成終身大事,法院公證處又會熱鬧一天,但婚姻採取登記制後,新人跑完法院,仍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登記,新人們為了省麻煩,上法院公證已不再熱門。在公證結婚已不具法律效力下,它的存廢成為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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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長長久久的九十九年九月九日掀起全台結婚潮,讓平日門口羅雀的法院公證處再現榮景,二○一一年的一月一日,盛況亦可預期,過了這個日子,公證處恐怕又將回復乏人問津的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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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主任公證人張滋偉表示,《民法》在九十七年五月廿三日前採儀式婚,新人除可辦兩人以上公開儀式的婚禮,也可到法院公證結婚。不少新人認為法院公證結婚簡樸又有公信力,也讓法院禮堂天天都上演溫馨的結婚典禮。而除了公證結婚的氣氛莊嚴、肅穆吸引新人,民間信仰也扮演推波助瀾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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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滋偉指出,有民眾深信公證結婚可破除雙妻命格,法院結婚證書印有法院關防,部分民眾更認為有鎮煞避邪、保佑婚姻圓滿的功能,且早期只有法院提供英文版結婚證書,種種因素都讓公證結婚成為許多新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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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結婚登記制上路,新人須向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才生效,法院公證不再具有效力,有人評估法院公證處可能因生意清淡而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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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制上路至今兩年半,到法院公證結婚的人數如預期驟降。張滋偉指出,結婚登記制前士林地院每年公證結婚數平均高達兩、三千對,如今每年卻剩不到六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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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九日,公證結婚人數難得回溫,以士林地院為例,不少新人早在一年前即預約公證,當天五十六對新人,創下結婚登記制以來單日最多公證結婚新人記錄。即將到來的百年元旦因象徵百年好合,士院迄今已有廿對新人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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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公證結婚已無效力的情況下,法院是否值得持續投注人力與經費,去做一件沒有效力的工作,已被認為是件值得商榷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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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公證人直言,既然如此,不如藉由修法讓戶政機關與法院間有更完善的配套措施,例如經法院公證後可由一方赴戶政機關登記,或由法院主動知會戶政機關完成登記,如此可避免浪費資源,否則公證處存在的意義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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