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加坡]
非法售來復槍撞針 女店主判坐牢六週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12-10 06:11 PM
標題:
非法售來復槍撞針 女店主判坐牢六週
非法擁有和售賣M16來復槍撞針的一名女店主,昨天被判坐牢六星期。被告羅文卿(55歲)是美芝路黃金熟食中心二樓一間軍事用品店「Lay Hwa Store」的店主,據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是在好多年前向一名阿兵哥購買兩支撞針(firing pin),每支20元。
5 O. J9 b9 Z% o6 o$ ~4 j# D. I, K2 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今年3月5日,被告以70元非法售賣一支撞針給《新報》記者,遭對方舉報,過後被控兩項牴觸武器與爆炸物法令控狀,本月6日認罪。
$ u6 Y, h1 j% D% m1 A/ D; Q, z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劉偉彬法官昨天下判時說,本案涉及黑市交易活動,像這類非法活動必須受到制止,類似罪行須判坐牢。
公仔箱論壇 j+ F9 x3 I: G7 [+ w
他說,被告過去曾經因類似事件受嚴厲警告,這次再犯,那是加重刑罰因素。
; m v7 i1 `% }7 z; u6 R
根據主控官,2006年,被告因非法擁有M16來復槍彈匣和空彈射擊附件(blank attachment),而遭警方嚴厲警告。她的丈夫梁和邦(61歲)當時因為負責管理商店而被控4項牴觸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令控狀,結果被判坐牢六星期。
9 X% P$ _$ r: |; C9 l% C& `tvb now,tvbnow,bttvb
案情顯示,原告是《新報》記者,今年3月5日下午約3時,他和《新報》實習記者接獲被告的店售賣受管制軍用品消息後來到商店。
5.39.217.76% U; \4 v7 p; @% N* g% _# U( ]
該名實習記者以70元向被告購買一支撞針,原告過後報警,警方隨即展開突擊行動,將被告逮捕。
( t% M& E. P9 O7 h9 P' |公仔箱論壇
同月18日下午3時許,警方再次突擊檢查被告的商店,並搜出一支撞針。被告透露撞針是她向人買的,準備賣出去。
0 g% Q$ ^8 B" z% F* @6 t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根據網上資料,撞針是槍械擊發裝置中用以撞擊子彈底部以便發射的機件,通常以硬金屬如鋼、鈦做成粗針狀。它是發射槍械的重要零件。
9 g' v& S1 X9 W2 p7 U' [5 I/ k
莊永忠律師求情說,被告是在好多年前向一名阿兵哥買下兩支撞針,當時對方來找她,要把兩支撞針賣給她,每支20元。
5.39.217.76. n1 a+ W9 c! L7 O. \; l7 M0 Y
她買下撞針後,把它放在盒子裡,日子久了忘了這件事,直到有人找她買撞針。被告當時以為對方是軍人,來買撞針作為替換。被告並不是把撞針賣給壞人。
: _; E- _! Y" H" p! Y
律師促請法官輕判被告,律師說,被告目不識丁,沒有前科。這是一起獨立事件,被告只有那兩支撞針,她過後並沒有繼續進貨。
& b7 ]* _4 F5 y公仔箱論壇
主控官阿沙哈山助理檢察司說,被告面對嚴重罪狀,過去曾因類似事件遭警方嚴厲警告。法庭鬚髮出強烈信息,以儆傚尤。(人名譯音)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