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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加坡] 非法售來復槍撞針 女店主判坐牢六週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12-10 06:11 PM     標題: 非法售來復槍撞針 女店主判坐牢六週

非法擁有和售賣M16來復槍撞針的一名女店主,昨天被判坐牢六星期。被告羅文卿(55歲)是美芝路黃金熟食中心二樓一間軍事用品店「Lay Hwa Store」的店主,據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是在好多年前向一名阿兵哥購買兩支撞針(firing pin),每支20元。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W2 p3 b0 M* M* Q6 X( M$ i1 e- ^3 {1 ]
今年3月5日,被告以70元非法售賣一支撞針給《新報》記者,遭對方舉報,過後被控兩項牴觸武器與爆炸物法令控狀,本月6日認罪。tvb now,tvbnow,bttvb8 r  B! z. ?/ j! J9 S
劉偉彬法官昨天下判時說,本案涉及黑市交易活動,像這類非法活動必須受到制止,類似罪行須判坐牢。
; w  b, I& M! G$ f* T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他說,被告過去曾經因類似事件受嚴厲警告,這次再犯,那是加重刑罰因素。
0 y4 _# ]. ?$ G' ?根據主控官,2006年,被告因非法擁有M16來復槍彈匣和空彈射擊附件(blank attachment),而遭警方嚴厲警告。她的丈夫梁和邦(61歲)當時因為負責管理商店而被控4項牴觸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令控狀,結果被判坐牢六星期。
; k6 p+ ]  D3 Q/ K. U( C2 ^案情顯示,原告是《新報》記者,今年3月5日下午約3時,他和《新報》實習記者接獲被告的店售賣受管制軍用品消息後來到商店。
( t+ A1 I' Z# c4 V. {2 `, ctvb now,tvbnow,bttvb該名實習記者以70元向被告購買一支撞針,原告過後報警,警方隨即展開突擊行動,將被告逮捕。
: K$ |' K5 h- x% {0 c; |0 g同月18日下午3時許,警方再次突擊檢查被告的商店,並搜出一支撞針。被告透露撞針是她向人買的,準備賣出去。
9 h8 M3 H' A, stvb now,tvbnow,bttvb根據網上資料,撞針是槍械擊發裝置中用以撞擊子彈底部以便發射的機件,通常以硬金屬如鋼、鈦做成粗針狀。它是發射槍械的重要零件。# S: @, B9 X, X/ t0 X+ e8 }
莊永忠律師求情說,被告是在好多年前向一名阿兵哥買下兩支撞針,當時對方來找她,要把兩支撞針賣給她,每支20元。6 e- ^5 T: u/ Z  [
她買下撞針後,把它放在盒子裡,日子久了忘了這件事,直到有人找她買撞針。被告當時以為對方是軍人,來買撞針作為替換。被告並不是把撞針賣給壞人。
0 ^& o) s: F$ }! Y5.39.217.76律師促請法官輕判被告,律師說,被告目不識丁,沒有前科。這是一起獨立事件,被告只有那兩支撞針,她過後並沒有繼續進貨。
: @6 Z1 Z. C" M.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主控官阿沙哈山助理檢察司說,被告面對嚴重罪狀,過去曾因類似事件遭警方嚴厲警告。法庭鬚髮出強烈信息,以儆傚尤。(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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