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同在马来西亚不同命,同是人但不同种族,所以所受的待遇也不一样。
呵呵!就拿之前所报道的14歲嫁23歲这宗新闻来说,
为何那位女的年龄低于16歲以下就只需要回教法庭批准就可以結為夫妻,
理由是回教法庭可以在特殊情況下批准更年輕者結婚,那为何我们华人就不可以,这分明就是种族歧视。
哼!我觉得为何在马来西亚的法律当中,好像存有很好多法律是来维护和帮助那些马来人,这对我们华人根本不公平,
亏首相还好意思说”一个马来西亚“,仿佛是说马来西亚是他们马来人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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