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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加坡] 找「快錢」新手段 簽手機配套再轉售手機套現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12-7 04:39 PM     標題: 找「快錢」新手段 簽手機配套再轉售手機套現

急需用錢就簽配套再賣手機套現?本地最近出現一種誘使急需現金者「快速找錢」的手段,即要他們到電信公司簽下手機配套,然後以比市場低的價格賣掉手機套現,買下手機者則從中賺取差額。乍聽之下,這種一次性交易好像沒有什麼問題,但其實簽下手機配套者雖然解決了「燃眉之急」,但之後還是得支付手機月費,如果要中止配套,還必須繳付數額不小的違約費,到頭來只會欠下越來越多錢,得不償失。
. X7 v, D2 y7 M! M!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一些買手機者會通過發出手機簡訊來誘使人簽配套套現,一些則在互聯網上公然宣傳,還留下聯絡電話。他們通常會約有意者到電信公司外見面,然後陪同對方辦理簽購兩年手機配套的手續,當手續辦妥後,雙方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當場完成交易。5.39.217.76& u, d( g$ j( x4 @
一般上,他們會支付簽配套的註冊費和SIM卡費,但也會指定簽配套者購買最新款式的手機如iPhone4。這款手機的轉售交易價格最高,可得1000元,其他手機則介於200元到700元。如果有意者需要更多現金,買手機者還會在同一天陪對方到不同的電信公司簽購配套,一個人在一家電信公司最少可簽下三個配套。
; y. f7 ~. A$ t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本報記者以有意簽配套者的身份聯絡上三名不同的買手機者,一個自稱是手機交易商,另一個則聲稱自己只是中間人。其中一人透露,他們以比市價低的價格向簽配套者買下手機,從中賺取利潤。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V+ Z5 f2 Z+ t+ Q: @4 R
阿窿購新手機8 a5 V# X2 l0 g; q$ @" k: W
付低於市價20%
! f( h, F' y1 N! p/ w# _tvb now,tvbnow,bttvb據瞭解也有大耳窿通過這種方式「賺錢」,他們會以更低的價格向簽配套者購買手機,所出價格至少會比手機市價少20%。公仔箱論壇: \4 ^' G  Z; f' L; I  V
以這種方式購買手機者都否認自己是大耳窿,他們說只是利用買賣電子產品的方式,用現金向人低價購買產品,雙方各取所需,沒有違法。tvb now,tvbnow,bttvb9 J* R9 F& T1 ]" F6 F/ A7 h) V
根據記者向三名買手機者收集到的資料,他們的交易方式大同小異,都會根據簽配套者需要多少現金來指定他們要簽買什麼型號的手機。tvb now,tvbnow,bttvb5 o+ W  f0 E; |0 f; w1 P- \
其中一個買手機者要求記者簽購每月95元的兩年配套,然後把購得的iPhone4賣給他,就可得到1000元現金。另有一人則告訴記者不必擔心日後的電話月費問題,因為只需支付三個月的月費後就不必理會,電信公司也不會追究。5.39.217.76* v9 C9 _7 Q/ Y. E
不過,據瞭解,依照簽下的配套而定,簽配套者在短時間內要中止合約,所要繳付給電信公司的違約金可達幾百元到1000多元不等。3 n+ `, @9 h+ ~3 g. i5 G( X* l
類似數年前
# Y- B& y1 A1 H買賣電子產品手法5.39.217.764 r- X0 }: m% Q. O" T/ e3 k
這種賣手機套現的手法與幾年前很活躍的買賣電子產品套現的交易方式類似。2005年間,媒體報導資料顯示,當時的做法是大耳窿變相借錢的方法之一,即讓借方在市面上購買最新款的電子產品,如膝上型電腦,然後再以零利率的分期付款方式簽購。0 D# A/ D% V" K. Q
借方過後就以產品原價的70%把產品轉售給大耳窿,從中套取現金。然而,借方仍然必須承擔其餘分期付款的款項及利息。
/ M& o; @0 u  D7 p% _, p5.39.217.76大耳窿過後則會轉手賣出產品,賺取價差。完成這筆交易,日後就不必派跑腿去追債潑漆,「節省」成本和人力。* r/ o: p/ s' j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以分期付款方式買下產品後,又轉賣給他人套現是犯法的。tvb now,tvbnow,bttvb4 I  G9 \& _& ?% }8 ^$ P
受訪律師鐘庭輝說,根據分期付款購物法令,在未還清產品的價格之前轉賣該產品是犯法的。另外,把該產品當成已屬於自己的進行轉售,當事人也可能會以欺騙的罪名被提控。買下該產品的大耳窿可在「以不正當途徑獲取物品」的罪名下被控和定罪。
* r" c  |3 F! E公仔箱論壇但鐘庭輝表示,以交易方式來看,「簽配套後賣手機」比較屬於你情我願的交易,並沒有觸犯法律。當某人簽購配套後,就已經獲得手機的擁有權,他可以自由處理。不過,當事人清楚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償還兩年的手機月費,仍然去簽購配套,也屬於欺騙的違法行為。
5 {1 K2 f3 Y/ b. G5 V2 M( l公仔箱論壇警方發言人受詢時表示,大耳窿會嘗試用不同交易方式去借錢給借貸者,包括要求借貸者購買貨品後轉交他們,作為非法放貸現金的一種方式。大耳窿所定下的交易條件苛刻,並且強迫借貸者需償還高利率。警方呼籲公眾不要向大耳聾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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