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加坡]
中學男教師被控 與女生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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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11-30 07:38 PM
標題:
中學男教師被控 與女生發生性關係
本地一所中學的一名年輕男教師,涉嫌跟所教的女學生發生性關係,昨天被控上法庭。被告已遭教育部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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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華族,25歲。據瞭解,他是女生的級任老師,在北部一所學校任教,目前已遭教育部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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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戴黑框眼鏡,穿白色長袖衣和灰色長褲,頭髮塗有髮膠,髮型時髦,面控時神情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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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總共面對兩項控狀,分別指他在今年5月20日傍晚和6月某日傍晚,在女生同意的情況下,在女生住家與她發生性關係,牴觸刑事法典第376A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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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受害女生未滿16歲,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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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表示,若被告認罪,將以一項控狀提控他,余項讓法官下判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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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聘有律師,他獲准以8000元保釋在外。案展下個月27日進行審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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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以前也發生過教師違法與未滿16歲學生發生性關係的案件。去年2月,一名已婚女教師(32歲)承認跟她的一名15歲男學生發生性關係,在第376A節性侵條文下,被判坐牢10個月,成為首個在該條文下,與不足齡少年發生性關係被判入獄的女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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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承認在前年3月10日到5月8日之間,前後6次在少年同意下,跟他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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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成年人若與16歲以下未成年者進行口交、肛交或作其他侵入性行為,不管對方是否同意,都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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