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女子新婚1年遭丈夫虐待致死 案發前曾8次報警
[打印本頁]
作者:
cyfren
時間:
2010-11-24 06:21 PM
標題:
女子新婚1年遭丈夫虐待致死 案發前曾8次報警
結婚壹年,26歲的北京女子董珊珊就被丈夫王光宇虐待致死。
, X/ Z' L H( \0 R: V9 [ J2 I& e6 I4 wtvb now,tvbnow,bttvb
董珊珊的母親稱,女兒遭受家庭暴力的過程中,他們曾8次報警,最終仍未躲過壹劫。近日,王光宇被市二中院終審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
# x8 ^6 H" O6 k7 Y2 {1 g9 q7 T公仔箱論壇
妻子被打離家出走
公仔箱論壇6 h9 C$ @6 F- I& v2 T, b# e9 W
2008年下半年,董珊珊與大她壹歲的王光宇結婚。王光宇是壹家經貿公司的經理,開著壹輛寶馬車,董母曾對這位女婿很滿意。
/ G" k V3 R& x. P9 z" F x" g
2009年3月,董珊珊突然失蹤。董母說,幾天後,女兒回娘家並告訴她,王光宇經常打自己,打完人還求她給改正的機會,此後又威脅她不許報警、不許告訴家人及同事、不許離婚。
U0 U/ N5 W" w7 j
董母說,女兒以前回娘家時身上有淤傷,當時女兒說是幹活弄的。此後的幾天,女兒在夢裏大喊:“千萬別打我了,我什麽都聽妳的。”
. c( L9 z; y. q* h) }tvb now,tvbnow,bttvb
要求離婚最終撤訴
公仔箱論壇& m; `3 {9 U: v! J" }. S
2009年4月,董珊珊提出離婚,王光宇反對。此後,董珊珊到朝陽法院起訴王光宇,要求離婚。幾天後,董珊珊在娘家樓下被人拖上車帶走,董母說,其中壹輛車正是女婿開的寶馬。當晚,董母接到女兒的電話,稱王光宇是好老公,從來沒打過她,讓母親別逼她離婚。此後,女兒的手機總是打不通。
$ @3 w: B% L5 ^" n I; Y9 E- Ftvb now,tvbnow,bttvb
壹個多月後,董珊珊回到娘家。董母得知,那段時間,女兒被帶到河北廊坊壹棟房子裏,王光宇逼著她去法院撤了離婚訴狀。此外,董珊珊發現自己懷孕,並做了人工流產手術。此後,董珊珊在外租房住以躲避丈夫。
4 d8 P P; I7 W公仔箱論壇
新婚妻子死於家暴
5 j) _" x3 Y, j, @公仔箱論壇
王光宇承認確實多次毆打董珊珊,“因為壹點小事發生爭吵,她和我說她說謊話的毛病改不了,死了算了。氣得我就打了她”。
5.39.217.76$ H8 @! Q$ } g' z5 t
王光宇稱,去年6月17日,他找到了在外租房的董珊珊,把她帶到了河北茍各莊待了約15天。“從河北回來後,我們搬到了京通苑。2009年7月後的壹個多月裏,我在屋裏打了她七八回。”王光宇說,妻子非常瘦小,壹巴掌就能把她打得起不來。
* T' l; D+ R( t4 r$ P"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在對妻子最後也是最重的壹次毆打中,他拳打腳踢,從臥室門口壹直踢到床上。這次毆打發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於8月11日逃出找到母親,8月14日住院治療,兩個月後去世,屍檢認定死亡原因為“被他人打傷後繼發感染,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tvb now,tvbnow,bttvb3 ?# m( x# t8 c, O
今年7月,朝陽法院壹審以虐待罪判處王光宇有期徒刑6年半(虐待罪最高刑期為7年)。董珊珊的母親不服壹審判決結果,認為除了虐待罪,王光宇同時犯有更為嚴重的故意傷害罪,應數罪並罰。記者獲悉,今年9月,二審法院維持了壹審判決。
公仔箱論壇, H( d4 v: E$ d' z
案發前曾報警8次
. c) |) p' k, Y2 n! f5.39.217.76
董母說,從女兒第壹次向家人吐露遭受家暴到她死亡,他們曾先後8次報警。警方每次給出的答復都是:“妳姑爺連個固定住所都沒有,沒有辦法。”“就算離婚,現在還是夫妻,不好管。”即便王光宇將董珊珊“劫持”到外地期間,董母報警也未果,因為警方認為董珊珊電話裏說“王光宇是個好老公”等話,沒法證明她是被劫持。
. g) s l1 v& u) @/ D% e
董母稱,女兒在去年8月住院前,帶著傷最後壹次去派出所。直到董珊珊在醫院病危,王光宇才被刑拘。當民警來醫院要給董珊珊做筆錄時,她嘴裏插滿了管子,生命垂危,已不能做筆錄了。
t( x9 I; L+ r0 F$ T/ v( E
■專家觀點
公仔箱論壇9 w1 S' R @% g5 Z! @% @
受害者應多方求助
2 _& m% w. k; N2 B9 j3 Z( S7 G
在防範家庭暴力工作中,警方到底負有哪些職責?
, `4 q6 c& q8 z& q
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心理學教授李玫瑾。李玫瑾稱,按照北京的規定,警方接到當事人電話報案稱正在遭遇家庭暴力的,警方必須出警。在處置程序上,警察首先要制止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並根據情況警告施暴者,構成何種後果要依法承擔何種責任。對於在什麽情況下才可抓捕施暴者,李玫瑾認為,國家強制力是不能隨便動用的,警察的抓捕權受到嚴格限制,如被害方必須經過鑒定達到壹定的傷情,警察才可以抓捕施暴者。
- l" d: _$ H9 O% [9 m: |- l9 A! C L公仔箱論壇
對於警察前腳離開,後腳繼續打的問題,李玫瑾稱,我國沒有規定警方在24小時內要回警的制度,對於家庭成員間的沖突,警察很難預測進展,對於日後是否會衍生出人命的潛在危險不好判斷。而且多數家庭暴力是不會壹直重復的。
; T0 x( `) ]# n( v2 o2 e9 R# v5.39.217.76
李玫瑾認為,總的來說,警方對於家庭暴力是要幹預,但也不能全指望警察。她認為,對於遭遇家暴的被害人,應該尋求婦聯、社區居委會和法院等部門的幫助,不要在自身保護的問題上猶豫。
5.39.217.762 ]% y s- b% i J+ R5 b2 @
■警方說法
$ V. O' T( L: J) Z1 D6 y公仔箱論壇
追責須另壹方同意
& w+ d* e' x. }2 @4 k公仔箱論壇
壹位從警10年以上的民警告訴記者,家庭暴力警情難處理,報警壹方往往是為了出氣或讓民警震懾壹下對方,真正要求民警處理對方的非常少。有時被打壹方要求處理打人壹方,可沒過兩小時就後悔了,要求民警放人。
% \3 Q/ _% P: N% i+ Q5.39.217.76
家庭暴力警情中,雙方往往傷得不重,報警壹方通常不願做傷情鑒定。如果壹方受傷較重,是否追究刑責要征得受傷害壹方明確同意。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