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加坡]
維文醫生: 修訂贍養父母法令 絕非政府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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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11-24 04:10 PM
標題:
維文醫生: 修訂贍養父母法令 絕非政府推卸責任
制訂和修正贍養父母法令,並不是為了要讓政府推卸幫助有需要的老人的責任,而是加強現有機制,確保家人不會推卸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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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父母(修正)法案昨天在國會三讀通過,社會發展、青年及體育部長維文醫生針對官委議員鄭寶蓮副教授反對法案修訂所提出的看法進行辯論時說,政府的責任是幫助真正無助,且家庭無法給予幫助的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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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我們所建立的社會安全網絡是以自給自足、家庭責任、社區支持為支柱,政府援助是最後的安全網,贍養父母法案不是要為政府推卸照顧有需要者的責任找後路,絕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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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些議員對依靠立法來規定家庭責任表示擔憂,維文舉例說,雖然絕大多數人不需要動用到《婦女憲章》、兒童與少年法令和贍養父母法令這些家事法,但並不代表我們不需要這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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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我們並不需要為有這些家事法感到抱歉,我國不是唯一有這些法令的國家,其他國家同樣有類似的法律規章,困難反而在於如何使法令涵蓋所有家庭關係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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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贍養父母法令是要確保家長得到子女在包括衣、食、住方面的最基本照顧。據他瞭解,目前通過贍養父母仲裁庭仲裁的四至五成案件,規定子女繳付的贍養費比我國公共援助金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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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二讀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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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支持一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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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議員擔心法令嚴重傷害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維文在國會保證,社青體部將「非常小心、敏感及理智」地使用贍養父母法案,避免使家庭問題變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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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共有18名議員參與贍養父母(修正)法案二讀辯論,其中17人支持,一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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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法案修正的鄭寶蓮認為,孝道是思想意識,是價值觀,家庭關係無法通過協議定奪,法律只會讓家庭關係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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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為政府應該在協助老人方面投入更多資源,建設「安老」基礎設施,並鼓勵親家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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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健平(馬林百列集選區)在今年初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社青體部的開支預算時,接受維文的挑戰,召集九名看法相同的議員提出私人法案(Private Member』s Bill),修改贍養父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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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法案規定父母向子女索討贍養費時,須先經過調解過程,如不成功,才能通過贍養父母仲裁庭向子女追討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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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父母總監(Commissioner for the Maintenance of Parents)在父母和子女達成共識下發出書面協議,這份協議和庭令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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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是強制性的,如果其中一方拒絕調解,當申請過後提交仲裁庭時,將成為仲裁庭作出裁決的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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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法令被濫用,沒有盡養育兒女責任的父母不能在法令下追討贍養費,仲裁庭主席或副主席有權不受理之前已經審理且情況沒有改變的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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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父母總監有權通過相關政府部門查詢子女的聯絡資料和收入情況,例如地址、經濟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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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修正包括仲裁庭可委任最多四名副主席,協助主席聽審;醫療費用也將列為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部分。有關簡化程序方面的修改,則包括減少申請表格,取消10元的受理費用。
* U5 M6 G' ^1 g# h! M'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謝健平還提出兩項非法律性建議:一是通過贍養父母總監和仲裁庭的緊密合作,跟進案件,確保父母按時收到贍養費;二是推廣公共教育,加強公眾盡孝道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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