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女子多次強占養母住房 因非法入侵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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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fren
時間:
2010-11-5 09:06 AM
標題:
女子多次強占養母住房 因非法入侵罪被判刑
強占養母房屋獲刑 出獄後再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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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養母解除收養關系後仍然強占養母房屋,無業人員姜某因此兩次被法院判決采取強制措施。而2009年刑滿釋放後,姜某竟再次侵入該處已轉賣給他人的房屋。近日,姜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再次被海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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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8年前說起。因母親去世得早,姜某被自己的大姨劉老太收養。2002年,劉老太以姜某未盡到贍養義務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解除養母女關系。姜某得知之後,於2002年8月5日與丈夫協議離婚,隨後以自己沒有地方住為由,搬回養母位於增光路的房屋居住。當年8月,朝陽區法院認定姜某為假離婚,並判決雙方解除養母女關系。但姜某壹直拒絕搬出劉老太的房屋,劉老太只好再次起訴,要求姜某騰房。2003年1月,海澱區法院判決姜某在7日內將強占的房屋騰空退還。由於姜某壹直不予執行,劉老太遂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采取強制措施要求姜某騰退房屋,並對她處以15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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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太之後立下遺囑,把房屋贈給自己的妹妹,後於2004年10月去世。劉老太的妹妹作為該房產的合法繼承人,付款將房屋買下。然而,到了2005年10月,姜某帶人來到該住宅,強行斷掉水電,砸了客廳的玻璃,再次強行入住。房主在多次向民警反映、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報案。2007年8月,海澱區法院因姜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這是北京市首例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名進行判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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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姜某刑滿釋放,幾個月後她再次回到此處住宅,找開鎖公司換掉門鎖,住了進去。房主的女兒陳某因無法進入住宅,也找來開鎖公司換鎖。雙方來回換鎖,拉鋸戰僵持了好幾個回合,陳某只得再次報警。姜某再壹次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海澱檢察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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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那是勞動關系學院的公房,法院也好,什麽人也好,他們說的我都不信,我只相信這個房子是公房,我就可以住,我認為自己是合法的……”姜某如此向公安機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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