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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商人7年逃税9万多元 判监一周罚金7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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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10-14 04:54 AM
標題:
商人7年逃税9万多元 判监一周罚金7万余
被告认罪时要求判处罚款,但赛夫汀法官说,逃税是严重罪行,并且牵涉公众利益,因此不能罚款了事,须判坐牢。被告不服所判要上诉,法官准他以4万元保释等候上诉。拥有多间店屋的一名商人七年来没有呈报51万1000余元租金收入,逃税9万2000余元,东窗事发后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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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吴亚峇原本面对七项逃税控状,其中六项庭外和解,他日前承认剩余一项控状,昨天被判坐牢一个星期,并得缴付相等于逃税额三倍,即7万4000余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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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认罪时要求法官判处罚款,但赛夫汀法官说,逃税是严重罪行,并且牵涉公众利益,因此不能罚款了事,须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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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诉,法官准他以4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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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多个房地产包括建屋局店屋的业主,他拥有的店屋位于后港21街、武吉巴督中路、义顺5道、荷兰通道,以及史德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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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00估税年开始逃税,没有呈报租金收入,从2000估税年到2006估税年,他没有呈报总数51万1000余元租金收入,逃税9万2000余元。国内税务局调查后将被告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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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面对的七项逃税控状,其中六项与税务局庭外和解,税务局准许他缴付相等于逃税额三倍罚款销案,剩余一项控状,被告在9月22日认罪。有关控状指他在2005估税年没呈报13万9000余元租金收入,逃税2万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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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律师要求法官不要判被告坐牢,律师求情说,被告是初犯,他很后悔。事发后,他跟税务局合作,立即偿还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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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虽然税务局2006年开始调查,但被告却是在今年被控,在这段期间,被告和家人承受很大压力,希望法官判刑时把拖延提控的因素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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