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的士司機「揚言殺警」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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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咖啡愛奶茶
時間:
2010-10-9 07:59 PM
標題:
的士司機「揚言殺警」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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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被告七年前曾發信恐嚇社署社工揚言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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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訊】一名的士司機覺得七年前被警方以不正當方式拘控,多年來不斷投訴,但未獲理會,最後他在今年六月寫信給警務處處長,揚言若不受理會化身「殺警狂徒」,結果被捕,昨日被判入獄十個月。被告聞判後暈倒送院治理,三名被告家屬亦跪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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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鬱症及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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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院法官判刑時表示,沒有人可以自己執法,假如被告感到受屈辱,應該循正常途徑申訴;但考慮到報告指被告有抑鬱症及糖尿病,故判被告所承認的兩項發送威脅謀殺或殺死某人信件罪名同期執行,共入獄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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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歲的被告王潤穩,在七年前曾發信恐嚇社署社工揚言縱火。他聲稱,當年被警員以不當方式拘捕,多年來向政府各部門投訴,曾兩度發恐嚇信給警務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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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今年五月十八日,他在信內說,他於○三年開始一直投訴高級督察周偉彬,但多年來未獲受理,要求處長立即處理其個案,否則展開殺警行動,該信其後由特首辦於六月二日轉交予保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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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被告在六月十五日再發另一封信給警務處處長,信中提醒處長三十日限期將至,重申他會以鮮血和生命向政府提出控訴,他在八天後到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見警務處處長,並致電保安局要求會見保安局局長,揚言若不獲接見,會殺警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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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翌日被捕。他稱,自遭警員以不當方式拘捕後,患上失眠、記憶力衰退等,要接受精神科治療兩年。被告承認兩項發送威嚇謀殺或殺死某人的信件罪名。
作者:
吹雪姐
時間:
2010-10-9 11:54 PM
現在就是有人循正途找尋不到公義,才會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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