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明知患梅毒仍嫖妓 陸男被判「傳播性病罪」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9-25 12:45 PM     標題: 明知患梅毒仍嫖妓 陸男被判「傳播性病罪」

大陸陜西籍王姓男子發現自己染上梅毒後,卻仍控制不住慾望,再度與賣淫女發生性關係,還被警察當場查獲,事後被法院判決《傳播性病罪》,處以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0元。
8 l1 z1 R5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39.217.760 n& z/ P) h& D7 H5 `
在鄞州服裝廠打工的王男今年3月到廣東一處洗浴場,與一名賣淫女子發生性關係後,發現自己身體不適,直到7月中旬時病情更加嚴重,只好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診斷結果為梅毒感染。' x' T' q! x# \
- K% ^0 Y% o, f5 ^8 v$ H$ ~4 Y
但他仍死性不改,再度嫖妓,這次被警察當場帶回警局偵訊,他坦承自己患有梅毒仍嫖妓的事實。因此,警方將他移送法辦後,法院也判處他「傳播性病罪」。
0 D- h7 m4 T- |% r& T9 t* Y
) K; D: V7 Y2 o5 q( x  t) I. C3 |當地法院解釋,一般的賣淫、嫖娼行為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規範的,但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等嚴重性病的人,卻還與他人進行性行為,這不只是破壞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還危及他人身體健康,更增加了整體社會的危險程度,因此中國《刑法》修訂後也新增了一條「傳播性病罪」的罪名。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