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加坡]
本地网上罪案受害者 超过四成未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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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9-11 03:33 AM
標題:
本地网上罪案受害者 超过四成未亡羊补牢
本帖最後由 civicboy1969 於 2010-9-11 04:06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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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研究报告显示,43%本地网上罪案(cybercrime)受害者过后未采取事后防备,比全球的31%高。其余57%则平均费时24天及花费1660元,通过购买全新电脑,或更换信用卡等途径,彻底防备继续受到恶意软件、网上信用卡诈骗、网钓(phishing)等网上罪案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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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表的“诺顿网上罪案报告”(Norton Cybercrime Report)显示新加坡人对防范网上罪案的意识不足。赛门铁克(Symantec)消费者业务部门主任艾芬迪·伊布拉欣说:“不举报网上犯罪行为,无异助长网上恶徒罪案。网上罪案造成的经济损失,最终还是由网民、甚至社会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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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门铁克是负责研发和行销诺顿系列电脑防毒软件的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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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顿网上罪案报告”是全球性报告,原附属于“诺顿家庭上网报告”(Norton Online Family Report),今年首次分开发布网上罪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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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报告调查包括新加坡在内的15个国家和地区超过7500名18岁以上成年人,新加坡有455人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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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跟其他国家相比,新加坡网民在防范网上罪案方面意识不高,受害后并未采取防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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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也显示新加坡有七成网民曾是网上罪案受害者,包括电脑病毒袭击、网上交易使用信用卡遇到欺诈和个人资料被盗用,比全球平均数据65%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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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和教育不足,造成受害者往往沉默以对。基石墩法律事务所董事陈川首昨天在“诺顿网上罪案报告”发布会上讲解网上罪案刑罚时说:“网上罪案的法律制订需要相关利益者共同努力,而在公共教育上,网民和消费者还缺乏应对网上罪案的意识和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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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区域各国对网上罪案的法律逐渐规范化,能防止跨国网上罪案,而且针对网上罪案的法律在实行时采取无须证明“蓄意犯罪”(no mens rea)原则,因此能有效阻止潜在的网络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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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认为,要给网上犯罪定罪所需的证据很难搜集,网上执法所需的资源也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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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川首意识到网上罪案的受害者只有在五年前才明显地开始向他求助。尽管如此,他一年也只接获五到十起案件,其中两成是企业受害者,其余是个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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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前来求助的个人受害者,年龄、教育程度类似参加报告发布会的嘉宾,比较年轻,受过良好教育,多数在网络公路上走错路时知道如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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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有不少受害者不知道如何求助,加上补救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可观,因此决定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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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布拉欣则说,受害者保持沉默,助长网上罪案,以致金钱损失高达7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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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以往网上罪案以攻击电脑系统的自负型犯罪为主,现在却移到网上去,以盗取网民的个人资料为主。“要有效地实行网上行为教育,须有足够的相关利益者以持久方式来进行公共教育,为网民提供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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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说,利用电脑技术犯罪的案例越来越多样化,包括利用科技进行预付费用诈骗行为、非法进入电脑系统、利用手机进行诈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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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上警方网站[url]www.spf.gov.sg或商业事务局网站了解防范网上罪案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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