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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南京啟動銷毀日軍「遺毒」 [打印本頁]

作者: 咖啡愛奶茶    時間: 2010-9-3 08:19 PM     標題: 南京啟動銷毀日軍「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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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遺棄在中國65年的化學武器,終於開始銷毀。圖為在南京郊外的日遺化武銷毀作業點。' B8 |1 j& G' m& W
圖:在南京郊外的日遺化武銷毀作業點\新華社
' }1 m( U% H, F0 @* v3 Ctvb now,tvbnow,bttvb【大公報訊】日本遺棄在中國65年的化學武器,終於開始銷毀了,日本政府於1日在南京啟動銷毀儀式。對於日本為什麼時隔65年後才開始銷毀這批化武,專家表示,主要原因包括技術和資金限制,以及數量龐大、需要時間。而選擇在南京先行啟動,將有利促進中日關係的進步,增強兩國國民間的感情。 + y. }# R7 Z5 m! C( g* \. ^/ n' d
綜合二日消息:這次銷毀程序將於10月初開始,歷時1年,地點在南京郊外。銷毀設備安裝已基本調試完成,下一步將進行試運行,日方共有50餘人參與工作,解放軍防化指揮工程學院將提供技術保障,環境監測等協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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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日本為什麼時隔65年後才開始銷毀這批武器?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研究部主任滕建群教授表示,主要原因有三點,首先,技術上有很多限制。譬如說,處理化武需要特殊場地,特殊裝備,這些裝備直到去年底才從日本空運到中國。其次,資金上的限制。因為銷毀化武需要大量資金,目前日本的資金不是很到位。還有,數量龐大,需要時間。
5 @/ d- L1 f4 j( t: W/ b, @- U5.39.217.76南京師範大學南京大屠殺研究中心主任張連紅教授談到為何選擇在南京啟動銷毀「遺毒」時表示,日軍遺棄在南京的化學武器相對較為集中,從銷毀角度看,比較容易「下手」;其次,中日雙方就銷毀程序和技術的選擇上,較早達成一致。
% w! P9 w9 }2 O9 Z浙江省政協委員、原細菌戰訴訟中國受害原告團團長王選表示,日軍曾有一個化學武器總廠在南京,2000年12月起,日方共實施了22次來華挖掘回收工作,挖掘出4.7萬枚遺棄化學武器,其中在南京周圍發現並回收了3萬多枚。
/ e. A; _+ X9 M% `& @2 h) m# k+ [公仔箱論壇目前日本遺棄在南京的化學武器基本上都集中安放在部隊裡,由部隊統一保管,統計顯示,約有4000枚之多。 ) N  L; W0 ?0 o( q6 Y# k0 {  \
化學炮彈超40萬枚
+ Y6 F) \. G- m% p據記載,有確切使用時間、地點及造成傷害情況記錄的日軍化武多達1241宗,造成中國軍民傷亡高達約20萬。1945年日本投降後,日軍將大量化學武器就地掩埋。據中日雙方專家探測,僅化學炮彈就超過40萬枚!截至2009年12月,在國內15個省區的58個地點,都發現了日本遺棄在華化武,其中以東北三省最為集中。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F3 b) G8 K" o1 Y$ p7 \4 o4 X
早在1999年中日雙方談判時,中國就要求日本將化武運送回日本進行銷毀。然而日本聲稱國內法禁止化武入境,國民也難以接受,加之遺棄化武大多嚴重鏽蝕變形,有些已出現滲漏,運輸難以確保安全。因此,請求中方允許在中國境內銷毀。最後中方出於盡早處理此事的考慮,同意將化武在中國境內銷毀。 ' f% L- `0 M! R- m: k
「第一枚化學武器銷毀只是一個開始,未來任重道遠,不容樂觀。」滕建群表示。根據1997年聯合國達成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日本應在2007年之前,完成對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的銷毀工作。然而,日方通過向相關組織申請,將期限延遲至2012年。受銷毀費用、技術和數量三個因素的制約,日本在華遺留化武銷毀工作進度嚴重滯後,目前看來,日本很難按規定日期完成銷毀工作。
( u( ]" V$ ]- l. E& Y) H公仔箱論壇日媒關注銷毀工作
7 L: V3 I! a9 \公仔箱論壇對於日本政府啟動銷毀化武工作,日本主要媒體都進行了相關報道。其中,《朝日新聞》報道稱,銷毀在南京的大約3萬7000枚遺棄化武預計將花費1年時間,之後銷毀工作將向湖北省武漢市、河北省石家莊市等其他城市推進。 ; A: E8 I$ z- c# I* l  N
《每日新聞》報道說,2000年後在中國境內發現、挖掘出來的遺棄化武總量約有4.8萬枚,其中在南京周圍發現並回收的約有3.7萬枚。而在吉林省,據推測有30萬至40萬枚遺棄化武還未被挖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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