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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戴耳机过马路被撞伤 少年须承担2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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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7-29 04:04 PM
標題:
戴耳机过马路被撞伤 少年须承担20%责任
少年戴耳机过马路被货车撞倒,头部受重创。他向司机索偿,但法庭认为他戴耳机过马路也有错,得承担20%责任。车祸发生时只有13岁的少年,前年12月12日早上在勿洛北1道越过马路时,被由杨清溪(译音,59岁)驾驶的小型货车司机撞倒,认知功能(cognitive function)严重受损,行动也不便。医生也考虑让他接受头颅整形手术(craniopl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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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过后由父亲代表,起诉货车司机,虽然未提出具体索偿额,但由高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涉及的赔偿至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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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少年如今15岁,但还是因为未满16岁,受到青少年法令保护,媒体不得报道他的身份和任何可泄漏他身份的资料,包括父亲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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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菲立皮莱在今年6月经过听审后裁定少年须为这起意外承担20%责任,司机则负责80%。因此高庭助理主簿日后估算赔偿额后,司机只须付80%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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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辩双方互指对方酿成车祸。诉方说司机不留心和车速太快,所以无法及时停车。为加强论点,诉方提呈交警的调查报告,以及司机在初庭被判粗心驾驶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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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则指少年突然冲出马路,他来不及闪避和鸣车笛。他也说少年当时戴着耳机越过三条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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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词,法官认为少年的确奔出马路和戴着耳机,相信他注意力被分散,以致发生车祸。因此,少年得为意外承担20%责任,但货车司机也难辞其咎,须负大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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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司机辩称货车时速只是30公里,但路面上8.1公尺长的刹车痕迹(skid marks)显示货车速度快得在司机紧急刹车后,仍滑行一段路程。此外,货车挡风镜的损坏和车身凹陷程度,也反映撞击力不小。法官因此裁定司机得负8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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