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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加坡] 在罗国首都受审 约内斯库宣称遭新加坡政府陷害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0-7-28 04:08 PM     標題: 在罗国首都受审 约内斯库宣称遭新加坡政府陷害

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的高等法院昨天开庭审理罗马尼亚驻新加坡前公使约内斯库撞人后逃跑的案件。约内斯库在庭上宣称自己是遭到新加坡政府的陷害。约内斯库(Silviu Ionescu)对自己所面对的控状拒不认罪,指控方对他列举的证据不足,并且是伪造的。他宣称没有向新加坡警方提交最初的事发报告,自己后来向警方提交的报告,不仅是由别人代写,一些内容也与事实不符。tvb now,tvbnow,bttvb4 u, }$ j  H1 n+ X
他表示这是新加坡政府二度企图诬告他涉及撞人逃跑的车祸,并宣称之前因为有证人证明他在事发时出席一个外交聚会,而不得不撤消对他的指控。5.39.217.76% b. S$ v! i- i& |
他还要求法庭判他司法监视(judicial supervision),以逃过牢狱之灾。如果法庭作出这样的判决,约内斯库会被释放,但必须留在罗国,并向当地警方汇报自己的行踪。
7 R* U; g* Z  W; l公仔箱論壇10月6日续审5.39.217.767 a4 b" O, T6 O
我国外交部委派的特使阿尼尔古玛在当地出庭聆讯。阿尼尔古玛说,这起案件已在新加坡引起公愤,危及新加坡与罗马尼亚的关系。   0 ~/ e6 \: x+ q8 B8 D3 W
本案下一次定在10月6日续审。昨天,本案受害者的家属或代表并没有在法庭出现,但根据罗国法律,法庭过后可能要求他们出庭聆讯。5.39.217.76$ O% B: y1 q: x2 e. C6 R# |) D
约内斯库面对杀人、伤人、作假口供及逃离事发现场的控状。据罗国法律,杀人可被判坐牢七年,伤人坐牢两年,作假口供坐牢两年,逃离事发现场坐牢七年。9 T* x6 P. v# ], q) o/ K, p/ |/ B
他除了对所面对的控状进行抗辩之外,法庭也会针对是否应继续拘押约内斯库而另外进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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