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纪念成立八周年(2001-2009),举办讲座会,邀请资深律师杨培根主讲“警察扣留期间死亡事件”,这是杨培根的讲稿,分(上)、(下)刊出。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b' ^7 M& A1 [% Z2 S: M, L' V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和不人道待遇公约》任择书 2002年12月18日,联合国通过《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和不人道待遇公约》任择书(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UN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and Unusual Treatment,简称《禁止酷刑公约》)。6 o6 w( \- t7 C6 W “任择书”是联合国的特殊机制,其主要目的是规定:签署择书的国家,必须允许国际的和本国的人权专家们检查国内的扣留犯的扣留条件,以及他们所遭受的待遇。人权专家们还可向相关国家建议,改善扣留者的待遇,以符合《禁止酷刑公约》及人道主义。5.39.217.76! P& E" Z7 h e1 h1 O 表决任择书——马来西亚弃权 2002年,“《禁止酷刑公约》任择书”在联合国付诸表决时,结果情形如下:127个国家表示支持,42个国家表示弃权,四个国家表示反对。公仔箱論壇# ]" q" o; `3 ?( S# ~ 马来西亚竟然是42个弃权国家之一,不投票支持任择书。我国不投票“背书”“任择书”,意味着我国不欢迎联合国和我国人权专家到我国来,检验扣留所(或扣留营)内扣留者的扣留条件,以及扣留者是否遭受到恶劣的待遇。 马来西亚弃权不投票,类似“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作法,不得不让人作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我国不准备根据《禁止酷刑公约》的准则来维护我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公仔箱論壇4 U/ Y8 _# L5 E: D2 X/ e 亚洲人权委员会:我国人权差劲 针对我国所持的立场,亚洲人权委员会指出,那是不会令人感到意外的。他们举出的理由是:长期以来,马来西亚警察在逮捕嫌犯或对证人进行盘问等调查工作时,经常对他们施以一般国家所不能容忍的暴力行为。亚洲人权委员会是经过仔细调查后,才对我国作出不利的评价。(见亚洲人权委员会近年来对马来西亚所做的人权报告) “亚洲人权委员会”也指出了下列几点: 一、《联邦宪法》虽保障聘请辩护律师权利,但警方却自认为有权拒绝律师会见嫌犯,因为我国《宪法》没写明会见律师的时间。亚洲人权委员会认为,警方这项绝对权力是不合理的。. R+ o- E/ d0 T 二、许多嫌犯家境贫困,又没受过多少教育,又无法“拉关系”和警方搞好关系,以避免不受折磨。 三、我国警方人员举止粗暴、贪污、使用暴力、采用高压手段的事件,时有所闻。警方人员权力似为超然于法律,不根据法律行事;有时只靠“怀疑”就“先拘捕,后调查”,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先调查,才拘捕”。 9 W/ Z0 _9 V/ G- C& d# _ 四、以警察扣留期间死亡案件来说,警方经常提出的理由是:嫌犯死于“自杀”、“心脏病忽发”、“胃溃疡”或“自然死亡”等。公仔箱論壇" W$ _+ R2 I5 f, ?* d( c! C8 d 五、当局提控违纪的警方人员时,所提出的控状总是“避重就轻”。有时,当局只提控低级警方人员,不提控高级警官。亚洲人权委员会举出了一个例子:轰动一时的“李月良死亡案件”。在此案中,死因调查庭确认:有11名警官,包括高级警长涉及此案。但是,结果只有两名低级警方人员被提控。 上述这段文字,引述自亚洲人权委员会最近发表的一份关于马来西亚人权报告书。 我国扣留所死亡人数没准确数据 我国监狱和扣留所死亡人数究竟有多少,似乎无法找到准确答案。官方数据和民间数据相差其远。下面举出一些例子: (1)2009年7月23日,马来西亚人民之声发表了最新的《2008年人权报告》,显示的数据如下:2003年至2007年(四年内)的全国死亡人数为1535人,2008年(一年内)监牢死亡人数为255人,警察扣留所死亡人数为13人。公仔箱論壇8 T7 R) ]" z5 }4 l4 r2 o (2)2009年3月间,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刘镇东在国会向内政部长所获取的答案是:1999年至2009年(10年)监狱、改造所、非法劳工扣留所死亡人数为2571人,医院就医期间死亡人数(总死亡人数的98.7%)为2536人,送医院途中死亡人数为22人,监牢内死亡人数为13人。 人民之声最新的《2008年人权报告》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每年都发表一份关于我国公民与政治权利的《人权报告》。根据马来西亚人民之声最新的一份《2008年人权报告》,在2008年,内政部长发表了警察扣留期间,嫌犯或犯人死亡的统计数据。(上面已谈过)" I) J7 C6 h1 F5 |4 P5 J3 \& k1 v 据内政部长还透露,2000年至2006年期间,共有108人于警察扣留期间死亡。在2000年至2007年间,柔佛州新邦令金扣留中心有95人死亡。 1 R( y8 Z2 f, e 警方践踏人权由来已久tvb now,tvbnow,bttvb6 }9 O2 f: k6 Y T2 x. M' r2 l+ Q7 f 早在13年前(1996年),非政府组织发表了我国第一份《人权报告》,就提到了我国警察扣留期间屡屡发生扣留者离奇死亡的事件。(这是继1994年《马来西亚人权宪章》出台后,所发表的报告)" q+ \' c$ y0 {$ p5 c7 u: R 1991年7月18日,国会透露的官方数据如下:1980年至1990年(10年内)扣留者死亡人数为151名。 从上述官方和民间数据看来,不容易看出我国警察扣留期间(in police custody)死亡人数,以及扣留所死亡(deaths in lockups)人数。3 m+ T- e! s, S: s4 G$ z* Y 较突出的警察扣留所死亡案件5.39.217.768 F* I7 E- ]( m+ p9 U5 v8 S 政府没透露详情,如:扣留者死因以及过后所采取的措施。显然,政府并没有很好的监管警察在扣留期间导致扣留者的死亡事件。tvb now,tvbnow,bttvb+ h( l: p3 n# G4 [8 y 早在1995年至1997年间,大众媒体就曾报道过警察扣留期间的死亡事件。下面是几宗较为突出的案件,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警方滥权的程度:" y7 U( {7 p2 J0 {) b4 k& g; t5 e (一)1995年李国良(Lee Quat Leong)案 一名42岁的技工,因涉嫌参与打抢银行而被逮捕。但是,他于1995年5月12日在警方扣留期间被打死。验尸庭经过调查发现有11名警官涉及此案,其中有四名高级警官得负刑事责任。1995年12月14日《远东经济评论》报道说,验尸结果发现死者身上有45处外伤,七支肋骨折断。可是,11名警官中只有两名警察被提控,坐监18个月而已。 (二)2002 年拉古巴迪案 2002年7月,一伙年轻人踫上一辆在执行巡逻任务的警车。警官怀疑他们和一起罪案有关,一伙人都被逮捕,其中一人拉古巴迪曾进行过心脏手术。他在扣留所时胸部感到疼痛,三天不能进食,还呕吐,警方却不理。隔了几天,警方才带他到政府诊疗所,但没有医生,只有一名男护士给他一些气喘的药物,病情是警员告诉他的。7 w1 x1 f; ?6 Z 隔天病情恶化,警员送他到布城医院。第二天,医院证实他已死亡。过了两个月,副内政部长在国会中说,警方不必负起任何刑事责任。公仔箱論壇) s% w0 X5 d3 x; e6 G I) W! r- q$ | (三)威华山努案! t2 l5 H4 Z4 a 另一死者威华山努(Vivasanu Pillay)死亡情况更加离奇。本来死者被警察扣留,可是隔不了多久,有人在一条河里发现他腐化的尸体。警方说,他是逃离吉隆坡金马区(Dang Wangi)警署后失足溺毙于河中。不过死者家属指出,在警方扣留期间他就已离奇死亡,接着尸体被丟入河中。副内政部长在国会宣布,他的死亡和警方人员无关。5.39.217.76 j n( X* \: R% h+ x& j& q (四)1995年原住民苏旦(Sudan a/l Lolam)案公仔箱論壇& ]+ N: N/ |& L0 M4 [' _ 1996年3月4日,西马原住民协会(非政府组织)向彭亨州警察总监投诉,有一名原住民九个月前在警方扣留期间死亡。警方却说,他在扣留所自己用背心上吊自杀。 (五)1995年扣留中心45名外劳死亡2 {" X: o9 E- F$ s7 `: F 1995年中,经过非政府组织Tenaganita调查发表报告,副内政部长默卡朱尼也在国会证实:共有46名外劳在几个外劳扣留中心死亡,其中士毛月扣留中心就有42 名外劳死亡。据说,他们是死于一般疾病,如:脚气病、胃病等。政府没发表任何验尸报告。马来西亚医药协会指出,其实这些疾病都是能及时治好的。至今,没有人被控以刑事疏忽罪行。tvb now,tvbnow,bttvb3 V' b' B- S% e5 i9 _# x' |9 X* k (六)2009年苦根(Kugan)案; C1 d( F6 k+ x8 }+ W 2009年1月15日,22岁的印籍青年苦根被逮捕后扣留在梳邦TAIPAN警察局,在警方扣留五天期间突然死亡。他被指偷车,在受警方盘问期间失去知觉,过后送往沙登(serdang)医院,宣布死亡。 苦根家属发觉他身上有严重伤痕,他们把两名印籍副部长召到验尸房,但警方却怪两名副部长干预警方调查工作。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c2 B5 I& r/ t( o ~! y8 I 医生起初断定苦根死于“肺积水”,他家属不满,召来马大医院做第二次验尸。检验结果证明除了“肺积水”,他还被粗大物件致伤,卫生部设立的“十人调查委员会”则证明,死者身上的伤痕是用粗大物件,如橡胶水喉管类重复殴打所致,最后导致他死亡。 起初,警方矢口否认苦根的死亡与警方暴行有关,公众與论哗然,总检察长不得不指令警方调查此案,有11名警方人员因而被调职。但是,根据网络媒体《当今大马》10月1日报道,只有一名警察被提控,控状是:他逼供致伤死者,可能面对最高刑罚坐牢七年和罚款,也可能被提控严重致伤死者,刑罚十年监禁。这显然是当局在社会與论压力下所作出的決定。; V- T% Q/ k+ ~4 X) L( ?. J 不过,死者家属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则责问,为什么不控告他谋杀罪,然后由法官酙情减低控状?他也责问,为什么不提控其他参与并涉及的警官?5.39.217.76) a4 j% _% H O& n 据报道,死者是被嫌犯用橡胶水喉管毒打致伤,四天后就死亡。但是总检察长解释说,嫌犯并没即刻置死者于死地,是过了四天后他才死亡,所以不能提控他谋杀罪。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b$ t8 A9 m/ I& Y! { (七)2009年赵明福死亡案件 在野党民主行动党的一名政治助理离奇死亡,他原本只是被反贪污委员会(MACC,以前叫反贪污局,ACA)传召为证人,到反贪委会办公室问话,协助调查关于区区马币两千元的所谓贪污案。但是,隔天他尸体橫陈在隔邻的另一建筑物的屋顶上,他是在反贪委会扣留期间死亡的。公仔箱論壇 I8 }4 ]4 z; F8 X5 F 这宗离奇死亡案件受到全马人民的关注,政府不得不特別处理。起初,反贪委会成员提出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漏洞百出。最后,在社会與论压力下,首相不得不宣布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但是,不是为了调查死因,而是为了调查反贪委会是否有根据合法程序进行调查工作。另由验尸庭调查死因,这是叠床架屋的作法。 后来为了平息公愤,首相特地到死者家庭告诉死者家属,有必要的话将会由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死因。/ h+ b# `: c0 @( N0 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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