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撰述】正当政府建议修改《1960年内安法令》之际,政府再于7月15日援引该恶法对付28岁男子莫哈末法祖拉(Mohamad Fadzullah Abdul Razak),他被指涉及国际恐怖组织。维权组织谴责政府再以内安法逮捕他乃违反人权和国际人权标准。公仔箱論壇! { a( c2 L% N: W![]() 他们强烈谴责这项新的内安法令逮捕行动,并促请政府务必确保扣留者的安全,并允许他得到法律援助。5 N. ~" ]/ y9 z& L4 u 今年已制定50年的《内安法令》下,任何遭逮捕人士将在首60天被关在一个秘密地点,并且单独囚禁在没有窗口的囚室内,以致他们无法计算时间的流逝。 此外,扣留者也将面对虐待,扣留者曾遭虐打、被迫剥光衣服、睡眠、食物、食水遭剥削;他也将被告知其家人受到伤害,并将面对各种盘问手法,以使他屈打成招。 相信逮捕源自国际社会施压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相信,这起新扣留行动是国际社会对我国恐怖威胁施压所致。尽管如此,目前尚无法确定。使用《内安法令》来确认此事,并通过强迫招供方式或捏造未经证实的阴谋或网络是不公平且无良的。 ![]() “在未出示证据的情况下便指控某个人犯罪是诽谤性的,未经审讯扣留一个人,并没有给予他捍卫自己的机会是野蛮的!政府再度在《内安法令》课题上秉持双重标准是可耻的。政府一厢要修订《内安法令》,另一厢则以该法再暗地里进行逮捕行动。” “这件事凸显了《内安法令》的本色,即任意逮捕,并在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遭到滥用。之前已证实内安法令只是为了让异见者噤声的政治工具,我们要求政府马上无条件释放所有扣留者,否则将他们提控上庭。”5.39.217.76( T0 l* R$ L" @) p3 g2 N6 T 他们促请马来西亚人民要求政府释放所有内安法令扣留者,并要求废除《内安法令》。 “让我们一起为我们的权益,并为一个没有《内安法令》的美好马来西亚斗争!”% J }: x6 ?) k2 p 内政部在今年1月21日出动荷枪实弹的警员,包围吉隆坡鹅唛双溪金晶(Sungai Cincin)的一个村庄,硬闯一个住家展开秘密逮捕行动。在这起行动中,内政部逮捕了50人,惟大部分人在次日凌晨获释,有12人被扣留。但是,内政部声称仅逮捕十个人,其中一个为马来西亚公民。 较后,这十名扣留者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Amer Hamzah)代表他们入禀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但是法庭驳回了申请,因为他们已交给移民厅遣返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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