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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在马来西亚,党政是否可以分家? [打印本頁]

作者: wksiau    時間: 2010-7-8 05:21 PM     標題: 在马来西亚,党政是否可以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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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8 X  `3 s5 {- V: O3 q& m  w( L中午 12点46分! H- J, z2 u% `5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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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实行英国的西敏寺国会制度。这种体制下,政党通过角逐国会议席,并以取得过半议席执政。国会多数党的党魁/领袖会被提名为首相,并组织内阁。内阁推行的政策,主要是执政党本身的政策。首相作为最高行政权,主要实行本身政党的施政理念,个人意志和观念在施政中反而相对的薄弱和缺乏影响力。一旦首相实行偏离执政党党纲的政策,首相可能会面对本身政党议员的倒戈进而下台。澳洲的前首相陆克文就是因为受到执政党议员的不满,而在内部投票中黯然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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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u' Z& h, I: ~: g, }) N* A在这种制度下,要搞党政分离是不可能的事情。和总统制比较,总统制之下的行政首脑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因为他是通过民意考验(选举)当上总统的,所以政纲更多时候以民意为主,而没有这么浓厚的政党意识。在马来西亚,政治上的难以理清的政—党关系还不是国家问题的主轴,真正的和问题,反而是党—政在经济上的模糊界限:也就是所谓的国库通党库。tvb now,tvbnow,bttvb; }8 y9 v; x! K/ O-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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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搞政治的政党,都和钱脱离不了关系。钱是政党的组织动员力和政治运作的基础。所以一旦政党当权,那么很多时候在财务方面都会有很多猫腻,分别只是涉及的深度,和舞弊的程度。5.39.217.765 q! A* q0 @5 L. |  h! W8 ~, g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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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外国的政治情况所导致的都是“政—商”勾结。而马来西亚却是“政—党” 勾结。怎么一个区别法呢?一般上,外国的政党或当权人物都受到不同财团的资助,以便该政党执政后,可以推动有利于该财团的政策。政党本身并不完全涉及所有的商业利益,而且依然保留最后的政策决定权,财团/商贾可以提出要求,但是批与否,代表该政党的行政首脑还是有主动权。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4 j- b. l, p6 [. F( c! u-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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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我国这就还要“先进”些了,那就是行政首脑凭借本身的权利,把商业利益直接赐予本身的执政党,执政党本身就是一个商业公司/平台。通过商业利益所赚到的钱,就被运用在政党的运作上。这种直接的接触,形成一种广泛的“政—党—商”结合体。执政党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掌控所有的经济商业利益。执政党可以累积多少财富完完全全就在本身的掌控中。来自执政党的执政首脑面对党内的爪牙,根本就身不由己。如果严正拒绝党内的商业要求,既得利益者反扑的时候,本身就可能被逼宫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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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马来西亚的“政”和“党”分家,那么首要工作就是切断行政权和执政党的经济利益挂钩,那么才能理清一个明显的界限,同时杜绝国库通党库的现象。唯有这个满足这个条件,我们才能更进一步的谈施政透明,谈问责制。
作者: neveraskme89    時間: 2010-7-8 06:19 PM

其实那样才是最公平的!大家可以看看我国的制度!简直是好到没话说!5.39.217.76+ ~8 i. P, Y1 F9 Q
赢的那一方好像大完酱!部长可以多几个出来!都不懂做么的!5.39.217.764 W2 I6 p, g& S& Q
所以不妨参考其他国家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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