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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這款父母!媽派出所棄4歲童 爸也拒領 [打印本頁]

作者: hotcornet    時間: 2010-7-4 04:18 PM     標題: 這款父母!媽派出所棄4歲童 爸也拒領

小孩可以不想養就不養嗎?台中縣31歲鄭姓婦人聲稱養不起4歲小孩,竟然就把親生骨肉丟在國光派出所,要警方通知前夫前來認領;沒想到前夫說他已經另組家庭,也不願意領養小孩。員警最後只好請小朋友的外公領回外孫。" F8 W- T+ R+ z! |* Q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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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30日,婦人騎著機車帶著4歲兒子來到國光派出所,一進門劈頭就向員警說,孩子養不起,她不要了。員警則對她說,「你小孩子隨便丟在我們這邊。」「對啊,那麼不負責任!」她回說,「因為他電話我也打不通,接不通。」員警再問,「妳要說他是誰啊?」「就是他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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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 D5 b, B' d2 b: x+ W婦人邊說邊拿著手機,請員警幫孩子找爹,話說得不清不楚,她就把小孩丟著,轉頭走人。員警趕緊阻止她,連說,「喂,小姐,妳不能這樣啦!小姐,妳怎麼這樣,小姐,妳怎麼把孩子隨便丟在我們這樣就好了。」5.39.217.763 Y2 a4 k/ n: M& w$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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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小男孩哭著叫「媽媽別走」,追了出去想要爬上機車,還被媽媽狠心推了下來,警方拔下機車鑰匙,她乾脆用走的,頭也不回丟下自己的兒子。員警好說歹說,她都無動於衷,「小姐,妳在做什麼,小姐,妳在幹什麼,妳這樣不負責任,妳當初不要生,是不是這樣,又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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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l" v2 ~, J& a" j$ m$ `後來員警把婦人找回來,還幫她聯絡前夫,好言相勸,才讓她心情平復,她說,她一個人要養兩個孩子,靠著在飲料店上班賺錢,實在無法糊口,無計可施才會把孩子帶來派出所。但有千萬個理由,也不能如此狠心拋棄小孩,這款媽媽任誰也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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