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朱志剛涉嫌受賄人民幣700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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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f; e6 r }7 j9 i( W新華社報導,河南省信陽市中級法院今天對朱志剛宣佈一審判決,認定朱志剛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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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判決中認定,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剛利用擔任財政部部長助理、副部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4萬餘元。案發後全部贓款贓物均已退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