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聲稱在扣留所遭警方以“飛毛腿”、塑膠管、手肘“侍候”的燒焊工人今日(週五,4月9日)入稟高庭,起訴警員和大馬政府非法拘捕和暴力施虐,要求賠償。起訴人唐國銘(42歲)通過代表律師林立迎入稟高庭,並把查案官法茲魯哈迪和大馬政府被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3 N% O2 B9 Q2 ~/ d. r
助查劫案扣9天" f( @( c* F$ ?1 G
起訴人聲稱,他是在2007年7月9至17日一連9天被警方以調查一宗持械行劫案為由拘捕,在扣留期間多次遭第一答辯人和多名身份不明的警員毆打和逼供,包括用塑膠管、腳和手肘毆打他頭部、頸部和腳板,以致他的臉部發腫、嘴和耳朵出血。 ?. b+ D h! _, m4 h) v" Q
他說,警方曾於同年7月10及16日把他帶往法庭申請延長扣留,推事在接獲他的投訴後,曾諭令警方帶他去醫院驗傷,惟警方完全無動於衷。
" R5 i7 c. l' e1 @他聲稱,當他在7月16日下午被帶返冼都警局時,第一答辯人連同數名身份不明的警員一起毆打他,並用粗言穢語辱罵他。' t$ c# c K0 `* \2 m! f
威脅找人在外“侍候”
7 c* r- g# m7 N5 z5.39.217.76“當時,第一答辯人告訴我,這是我在法庭投訴警方的後果,且還警告會在我獲釋後找人在外面‘侍候’我。”
' b( m3 _$ c0 O6 O P3 D起訴人宣稱,儘管他在扣留期間多次被嚴刑逼供,但他仍堅持不認罪;不過,警方在扣留期間對他暴力施虐已導致他受傷,並需承受嚴重的肉體、精神折磨和侮辱。
2 c* {' f1 n. E2 y7 v3 h0 n5.39.217.76他說,他曾在獲釋後前往醫院驗傷,並分別在7月18和20日前往冼都警局報案及尋求時任全國刑事調查總監拿督尹樹基的幫助與調查。tvb now,tvbnow,bttvb* q6 g$ P& \1 `; V4 N5 S
他說,他在警方安排的認人程序上,成功認出兩名虐打他的警員,但至今警方仍未針對他的投報公佈調查結果。
* k( W9 ?* S5 T7 a5.39.217.76鑒此,起訴人要求答辯人賠償約2694令吉的醫藥費、每日95令吉的收入、普通賠償、特別賠償、懲戒性賠償、利息、堂費和一切高庭認為合理的賠償。tvb now,tvbnow,bttvb0 { v. l. a5 i7 |" P8 n1 q% h
起訴人:傷勢雖漸復原5.39.217.76' J7 W8 N+ A& v/ t1 H0 a
雙眼常出現模糊8 j1 ^5 ^7 p- W: m) H# N
起訴人聲稱,事發後至今,儘管他身上的傷勢已逐漸復原,但雙眼卻因被打以致視力受損,常常出現模糊的現象。他說,他是一名燒焊工人,雙眼對他來說是格外重要。
3 t7 g+ W8 `. b$ [/ t; T" ]2 G公仔箱論壇目前育有1名6歲女兒的他宣稱,警方當時是用手肘毆打他臉部,在上門逮捕他時,更完全沒有出示逮捕令或說明逮捕理由。
9 t0 O# q% i* g: K6 d4 A5 a公仔箱論壇林立迎:涉刑事案須先解決" H* ]/ v1 j+ D: X0 Z% D0 R3 S1 Y
另一方面,林立迎披露,法庭今年2月3日在控方的要求下,宣判起訴人可在持械行劫的指控下獲得假釋。
. J. E# v( u4 r4 ?5.39.217.76他說,根據法律條例,他的當事人唐國銘必須在事發後的3年法定期限內,依循民事訴訟方式起訴警方或大馬政府,一旦超過期限,訴訟將變得無效。法律規定他的當事人必須在解決涉及的刑事案後,才能對相關人物採取法律行動。5.39.217.76. W& }4 P) L; T0 q3 X
“幸好總檢察署在今年2月自動申請撤銷指控,否則,唐國銘或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對相關警員提出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