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安順)安順雙溪馬尼農村一名馬來男子,涉嫌3度和未成年女兒發生性關係,被控上安順地方法庭,法官費茲再友丁不准他保釋。
7 F V j1 ~ L8 Q$ t公仔箱論壇法官也表明,案件在3月3日續審時,也不准許被告被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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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安順雙溪馬尼7C溝被告哈迪達尼(40歲)面對3項指控,指他於2009年2月某一天凌晨4時,在住家和當時只有11歲9個月的女兒發生性關係;接下來在同年7月一天的早上8時30分到9時30分,以及同年12月晚上9時到午夜12時和同樣的女兒發生性關係,觸犯刑事法典376B(1)條文,即亂倫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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