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堵塞近期南亞裔非法入境者湧港,作出酷刑聲請後持「行街紙」便可在港工作的法例漏洞,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09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本周六起生效,屆時一律禁止非法入境者及手持「行街紙」尋求庇護的難民在港工作,否則便屬違法,最高可判罰五萬元和監禁三年,以遏止偷渡潮。
4 l* I6 Q Z+ L 高等法院今年3 月裁定,入境處以非法逗留為由控告29 名聲稱在家鄉受迫害的巴基斯坦男子從事搬運工作敗訴,指持「行街紙」人士也有權在港工作,結果隨即激起新一輪偷渡潮,吸引大批南亞裔、非洲甚至阿富汗非法入境者偷渡來港,只要「人蛇」抵港後被捕,向警方申請酷刑聲請要求庇護,即可獲入境處發出「行街紙」留港,更可在被甄別期間在港工作。5.39.217.76! H% f* `5 e8 E2 V! ?
月截135 人急升四倍
4 G2 M! h' y* {, ~1 }7 w; r- M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在二讀辯論時指出,近期偷渡趨勢進一步惡化,情況令人憂慮,單是今年3 至9月,平均每月截獲的非法入境者有135 人,較3 月前急升四倍,「呢啲非法入境者被蛇頭安排,乘搭狹小、殘破嘅小艇,有啲更帶埋小童,呢啲偷渡活動對偷渡者同執法人員嘅人身安全,有很大威脅。我哋亦知道,有蛇頭係度散播消息,煽動佢哋喺條例生效前盡快嚟港」。自由黨及民建聯均支持條例修訂,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則不滿,批評條例是將「有色眼鏡」加諸非法入境者身上,一律認為他們是「博懵」留在香港工作,「係咪條例今日通過以後,阿富汗想嚟做黑工嘅人就話,唉呀,死啦!通過咗這條法例之後,佢哋依家就不敢去(香港)呢?」
6 A$ k, r. ^! m v! X7 O 民主黨涂謹申則認為,縮短酷刑甄別申請的程序,才是有效解決辦法,「我哋要做嘅,係全面改例,有足夠嘅人手,等聯合國專員公署提供協助,甄別所有酷刑申請者」。他又指不相信非法入境者,不惜犧牲「蛇頭費」及冒生命危險而來港工作,「假設唔係受難者,或唔係真嘅難民,又要畀蛇頭費,又要偷渡冒險生命,佢係咪會考慮純粹呢啲誘因」?4 S# z1 C1 |) ]. W5 d+ b/ b( R
李少光回應表示,條例草案不會有種族歧視,因是針對任何非法入境者,無論國籍都不准許在港工作,亦非針對酷刑聲請人士現時約有6000 名酷刑申請者在港,要解決此問題,會從幾個方面着手,包括杜絕「蛇頭」散播謠言可來港工作,其次是加強堵截及加快審核機制,而入境處會以公平公正原則,處理這類聲請。公仔箱論壇% w' _& L ?1 W8 ^# N `$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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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同意,條例通過以後,不等於可徹底解決偷渡問題,但相信可向非法入境者發出強烈信息,不可逗留在港做黑工,並會繼續要求部門打擊偷渡潮,「唔可以話通過咗呢條草案之後,就唔會再有酷刑申請,可能仲會有,但通過咗條例以後,亦唔可以非法打工,唔可以打黑工」。條例通過後,亦正式落實港澳兩地的出入境便利措施,日後澳門居民只須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來港,毋須另外提交赴港申請表,而香港居民前往澳門,亦毋須填寫澳門入境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