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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成智虛報職業獲寬免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涉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虛報職業為社會工作者,黃早前向高院提出寬免呈請,聲稱自己只是一時大意,忘記註冊。高院昨接納他的寬免呈請,認為他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時,未有就其社工註冊續期,只屬不小心,因此他的立法會議員身份不受今次案件影響。黃昨再次就事件向市民道歉。0 |5 k2 A& D$ ?& n: E! N
        黃成智對裁決結果感到欣慰,並再次向公眾道歉,表示日後會提高警覺。他說由於07年時忙於區議會選舉,忽略了社工註冊局的續牌通知,以致去年競逐立法會時,其註冊社工身份已過期。他說過去十多年每年均有續牌,今次只是疏忽所致。到庭聽判決的「監察立法會議員誠信關注組」發言人李世榮,對判決感到非常失望,認為黃成智當時未重新登記,法例上就不是註冊社工。他們會繼續促請黃成智問責下台。
% W! r  i, f' N5.39.217.76       法官鍾安德認為黃於1976年已經是社工,並於1995年開始正式註冊,每年均有續社工牌,法庭看不出他有任何動機故意不續牌,加上社工註冊局已經向他續牌,故法庭相信他只是在選舉時忘記續牌。7 o7 a* ?5 `: H/ k1 D: {
       黃成智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填寫職業為社會工作者,在今年4月被民建聯成員向廉政公署舉報虛報資料,指黃當時並不持有有效的社工註冊,涉嫌違反相關法例。黃成智其後重新獲得社工註冊,並向法庭提出呈請,要求法庭接納他只是一時大意而犯錯,並無犯罪意圖。根據法例,聲稱自己是社會工作者或社工,必須持有社工註冊局的登記。
! D; e9 L4 l& _& ]tvb now,tvbnow,bttvb       黃成智現年51歲,分別於2003年參選區議會及翌年的立法會選舉均落選,成為「雙失議員」。及後他在07年區議會及08年立法會選舉獲勝,重返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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