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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父母違入學令開審

首宗家長違反入學令被檢控的案件,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潘志輝及梁淑芳,被控於今年2月20日至5月29日,沒有遵守教育局常務秘書,於去年10月3日發出的入學令,違反《教育條例》。被告父母向法庭呈上一封寫上兒子學校9宗罪的信件,力數該校行政混亂、校長能力低、教師水平差等不滿。+ s7 V' G) X8 F5 {8 q9 k

+ I: C& U  u& J! y0 E向法庭呈學校9宗罪tvb now,tvbnow,bttvb, d/ Z0 p$ j- k; m6 w% r  v. k/ J
  被告潘志輝(49歲)及梁淑芳(51歲),於去年5月16日開始,未有讓兒子上學。同年10月3日教育局正式向兩位家長發出入學令,被告其後提出上訴,上訴於今年2月被教育局行政上訴委員會駁回。警方於今年5月正式向兩人發出拘捕令。tvb now,tvbnow,bttvb4 k# i; ^" _6 c) d
  辯方指出,男童原為香港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之小二學生,兩名被告因不滿該校行政問題,曾向該校投訴不果才反對兒子回校,而並非針對香港小學的教育制度。控方傳召潘童原於08年9月1日將升讀班別的姓蘇班主任作供,因當時被告已未有回校,故未有正式接觸過潘童,亦不知道男童的情況。( F) T, U/ q. L0 {" x$ ]
  裁判官於庭上宣讀兩被告對該校不滿的9宗罪。信中指出,該校校長曾偽造學校家教會議記錄、串謀姓鄭校監詐騙旅行車費、私吞免費聚餐費用、又指校方行政混亂、校長能力低、教師水平差等等罪行。潘氏夫婦又批評兒子的學校行政失誤,認為兒子上學未能學到甚麼,反而可能會學壞,而教育局只着他轉校,認為學校質素配套未做好,轉校亦未能解決問題,又指兒子上學並不開心。自去年5月至今,均是由梁教導兒子,她稱會一直教兒子直至力有不逮,現只能見步行步。聆訊未完,押後至下月6日及7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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