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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流傳有部署攻擊?

哄動一時的藝人裸照事件男主角陳冠希5.39.217.76! P% j2 ?, C5 {( h, y- F4 {* {  I
時間周一早上,以證人身分出席卑詩省最高法院的聆訊。陳冠希在庭上首次確認藝人裸照的女主角,分別是張栢芝 鍾欣桐! r3 L7 Z6 z+ A# L
陳文媛和顏穎思。他表示,○六年拿電腦維修前,已先行將有關照片全部刪除,但不知道可以透過電腦技術將照片還原,認為是電腦店偷取他的東西。  首次以證人身分出庭的陳冠希出席溫哥華卑詩省最高法院進行的聆訊,由香港[url=]區域法院- s* p6 @$ d3 P# u7 v& q7 I
裁判官唐文與控辯雙方一同進行。陳的代表律師為陳桂漢,代表陳的大狀胡漢清則出席旁聽。
' a% T( H3 _6 W$ t- P# ]  陳冠希在當地時間早上約十時左右,穿一身黑色西裝出庭。他在加國的媽媽、經理人及多個保安陪同旁聽。進入法庭其間,有一個身形龐大的男子,惡形惡相指令原本坐在頭一排的傳媒讓座給他們,加上聘請大批保安在法庭外把守,顯得霸氣十足。
. a6 T: D0 d# F1 c  陳冠希作證主要圍繞他自○三至○六年期間先後擁有過的四部蘋果電腦( L3 x: k; O# ?# K, H3 b
[/url],包括三部手提電腦及一部桌上電腦。其中包括下載有佔部分不雅照片的一部十七吋手提電腦,該部電腦在一次搬家中遺失,但因為有密碼,因此相信其他人不會太容易取得內裏的資料。至○六年夏季,他把另一部在粉紅色電腦拿到被告史可雋工作的電腦店維修,他事先已把照片刪除,卻不知道可以透過技術還原。
, C" L8 K1 I3 W  他又指,所有照片都曾傳檔到蘋果桌上電腦內,購後幾個月曾經拿過去史可雋的電腦店加裝無綫上網功能,該主機至少有一至數天在店內。
  O' z+ C& v. u# {* O3 M: H  陳在庭上聲稱,去年爆出該件事件時,他正身在北美,知道有大批私人親密照片在網上流傳,感到十分震驚。「我強烈相信電腦店在這件事上有可疑,侵犯了我的個人隱私,偷取屬於我的東西。」他又形容事件是有部署的攻擊,「他們發放相片的方式,好像發芽一樣,兩張或廿張,第二天將會是八十張,改天又會是一百張。」
5 S% M& U' {0 R# t8 a5.39.217.76  他在庭上重申,自己是一個極重視個人私隱的人,因此絕對不會將這些私人親密照片與他人分享,甚至相片中的女子,都是在拍完照片後看過照片,她們也沒有存檔。電腦上鎖密碼也只有他才知道。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z$ @- N' r) T# e% ?
  在作證其間,陳曾向法庭提出請求,表示不希望就照片中的女子親密內容作證,陳冠希說:「她們在這件事情上已飽受煎熬,我相信這是不恰當的。」
& H* ~! @1 q# M- {- E. B! N7 vtvb now,tvbnow,bttvb  陳冠希否認辯方律師黎建華指他複製該批照片以便傳送,但承認有部分照片是其中一個女子自己拍攝,將光碟給他。他又否認自己經常遺失東西。最後在黎建華提問下,他逐一確認照片中其中四個女子,包括張栢芝、鍾欣桐、陳文媛和顏穎思。
/ |4 K& e& X* ~2 Q6 z  陳冠希在加國作證原本要花上幾天,但控辯雙方在周一花了一天便完成程序,作證暫告一段落,但陳冠希周二仍要到庭,為有關作證文件簽注確認,才正式完成整個程序。+ k! W( _1 T9 H. G
  藝人裸照事件在去年一月底發生,陳冠希在去年二月曾回港協助警方提供資料,其後警方公布陳冠希在藝人不雅照案中屬證人身分,他在同月二十一日曾就不雅照道歉,並且宣布無限期退出香港演藝圈後,便離開香港至今。5.39.217.76: X. Y, A* P7 Q

+ Z% R8 j; @1 u[ 本帖最後由 tsoiwcheung 於 2009-2-25 07:5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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