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表示,有關以犒賞清冊方式報機要費等細節,馬永成表示主要是審計部變更報帳方式,在陳水扁同意下,才會以犒賞清冊方式作為權宜措施,另外以他人發票申領國務費部分,也是聽從陳水扁指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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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出庭,針對檢方起訴內容,他堅持不認罪,也提出六大點一一為自己辯解證明清白,過程足足花了四十分鐘,太多相關細節內容,也讓記者抄到手軟。
% A4 q! V$ ?0 C) [$ L6 m7 utvb now,tvbnow,bttvb外界關注他是否和陳水扁劃清界限,但從他的言語判斷只能說他沒有明顯和陳水扁切割但也沒幫他說話。$ M, O% x* O1 ]' N& I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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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說有關詐領國務費,犒賞清冊部分,總統府數十年來都有單據核銷的國務機要費,以領據補充流用的做法及慣例,用以支應領據核銷經費不足情形。3 K# i5 E, S1 i! ?
九十一年時審計部堅持這方法不得再進行,當陽專案也就是當年的國安密帳,必須繳回國庫,不得再使用,這兩項重大變動,對陳水扁原以擬定該年度進行的機密工作打擊很大,在審計處默許下才會以犒賞名義的權宜措施,核銷國務費,他是奉命行事也沒有要幫陳水扁貪污的想法。
! E- M) E% e/ @5.39.217.76他人發票部份,馬永成坦承是奉陳水扁指示,因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的外交、慈善、公益或餽贈公務員角色及功能,總統夫人申領使用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他沒有權力也無能力審核甚至禁止這些發票。 |